都美竹、吳亦凡
新浪娛樂訊 7月8日,都美竹實名發文爆料吳亦凡和自己交往同時還和諸多女生有染,并控訴吳亦凡誘騙未成年女生發生性關系,同時稱吳亦凡方試圖用匯款與其達成和解,隨后有多名女性陸陸續續爆料吳亦凡以相同手段聯系自己,引發輿論熱議。22日,北京警方通報該案件進展情況,通報中稱吳亦凡執行經紀人當時以挑選MV女主為由約都美竹到吳亦凡家參加聚會,兩人發生性關系并保持微信聯系到2021年4月。通報同時指出都美竹聯合網絡寫手撰寫發布相關微博,而吳亦凡和都美竹雙方都受到了第三方詐騙。律師張起淮接受新浪娛樂專訪,對該通報案件進行解讀,表示包括都美竹在內的女性對吳亦凡的爆料存在法律風險,若內容不屬實,涉嫌誣告侵權,而警方還在調查的“吳亦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系”事件取證非常困難。
性侵案取證困難 相關爆料存在誣告的法律風險
新浪娛樂:如何看待警方通報里吳亦凡和都美竹之間的關系?
張起淮:通報里說了當天晚上經過,不能說發生的性關系究竟是自愿還是不自愿,但是至少當天晚上當場都美竹沒有報案。一般來講當場報案對性侵的認定比較容易,如果當場沒有報案,繼續住在那兒,到第二天下午再走,還加了微信,這樣的話就有些問題了。就警方通報來看,怎么能夠確立強奸,都美竹當時不同意,這個恐怕有難度,看能不能有進一步的證據來證明違背了當時都美竹發生性關系的意愿。
新浪娛樂:詐騙雙方的劉某迢最終會怎么量刑?
張起淮:數額較大的話, 10年左右吧。
新浪娛樂:所以都美竹是不存在敲詐勒索的罪名的?
張起淮:就現在這個事情都美竹沒有敲詐,但是后面別的地方還有沒有得看,估計夠嗆,因為要有的話,吳亦凡的母親既然報了敲詐勒索,以為信心滿滿,結果搞錯了目標,這就麻煩了。
新浪娛樂:都美竹聯合網絡寫手策劃炒作從法律角度應該如何解讀?
張起淮:如果吳亦凡的犯罪事實不成立,那構成侵權,如果成立,那是除惡揚善,正義之舉。
新浪娛樂:警方還在調查的“吳亦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系”事件可能會有哪些結果?
張起淮:沒有說此事不成立,因為這個事情相對復雜一些,而且因為性侵的事還要找到DNA找到現場找到事實。性侵成立,構成強奸,性侵多人成立,構成強奸罪的從重處罰,那就不是3到7年了,那就是10年以上。如果有未成年的女性跟吳亦凡自愿發生性關系,仍然要構成強奸罪。
新浪娛樂:網絡還有其他女性出來實名爆料和吳亦凡相關的事,內容是否有法律風險?
張起淮:當然有風險,如果是誣告的話,告狀的人是誣告罪,如果誹謗的話,說吳亦凡這個人什么性功能障礙,要吃了藥以后才行,什么幾分鐘,如果他身體沒毛病,這就屬于污蔑了。要看爆料的內容屬實不屬實,屬實不構成尋釁滋事,如果不屬實,那就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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