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是上海臨港(600848,股吧)新片區正式揭牌兩周年。8月18日,上海召開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臨港新片區成立兩年以來制度創新總體情況。當天,上海市委、市政府最新制訂的《關于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自主發展自主改革自主創新的若干意見》(《若干意見》)正式發布,40條措施支持臨港新片區深化差異化政策制度探索。
兩年來,臨港新片區對標國際上公認的競爭力最強的自由貿易園區、自由貿易港和高水平國際經貿原則,著力打造更具國際市場影響力和競爭力的特殊經濟功能區。截至目前,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分解出的任務90%已完成,國家、上海市、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累計出臺各類政策190余個,形成典型創新案例60多個,全面系統集成改革創新的成效逐步顯現。
基本形成“五自由一便利”
為核心的制度型開放體系
兩年來,臨港新片區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累計簽約項目765個,涉及投資額4478.31億元;預計累計完成工業總產值3569.1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223.9億元。
“臨港新片區基本形成以‘五自由一便利’為核心的制度型開放體系框架。”上海市委常委、臨港新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朱芝松在發布會上說。
投資自由方面,推動金融等領域進一步開放,全國首家外資控股的合資商業理財公司、首家外商獨資的金融科技公司落戶;在全國率先試點強化競爭政策;率先探索國際化商事糾紛解決方式,啟動金融法治試驗區建設。
貿易自由方面,設立全國唯一的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并完成二期封關驗收,持續推進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建設。構建全新的“六特”海關監管模式,成立離岸貿易監測中心、服務中心和創新發展研究基地,上線離岸貿易與國際金融服務平臺。國內首單跨關區國際中轉集拼、首單國際銅保稅標準倉單質押融資、首單飛機船舶跨境租賃、首單境外倉單離岸轉手買賣等創新業務相繼落地。今年1—6月,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進出口總額比去年同期增長56.7%。
資金自由方面,在全國率先取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專戶,率先開展境內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一次性外債登記、高新技術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額度等試點。揭牌至今,納入跨境結算便利化白名單企業已有350家,加快建設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大宗商品保稅倉單注冊登記中心。
運輸自由方面,出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國際船舶登記管理規定》,目前已完成10艘船舶登記注冊。完善多式聯運和集疏運體系,設立洋山國際中轉集拼公共服務中心,建設東北亞空箱交換中心,開展滬浙跨港區跨關區國際航行船舶供油試點,完成全球首次5G+AI智能化港區作業,設立全國首個異地繳納社保的外資船舶管理公司和首個外資船員勞務外派公司。
人員從業自由方面,率先探索電子口岸簽證,推行更加開放便利的外籍人才長期及永久居留政策,放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條件限制,開設工作和居留許可“單一窗口”,實行境外專業人才執業備案、開放相關職業資格考試等政策。在上海全市突破實施縮短“居轉戶”年限并放寬評價標準、管委會直接推薦人才引進重點機構、自主制定技能人才引進目錄、人才購房政策定向微調等政策。揭牌至今,301家用人單位納入“居轉戶‘7轉3’單位清單”,597家用人單位納入人才引進重點機構清單,人才總量突破8.2萬人。
信息快捷聯通方面,制定“國際數據港(603881,股吧)”建設方案,率先在智能網聯汽車和車聯網領域建立數據跨境流動“正面清單+分級分類”管理制度,開展數據跨境流動安全評估試點,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投入使用,試點建設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
此外,稅制方面,15%企業所得稅優惠、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國際運輸船舶增值稅退稅、完善啟運港退稅、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內交通運輸等服務免征增值稅政策落地實施。其中,15%企業所得稅優惠實施以來,共有4批共106家企業列入優惠資格名單,前三批已享受減免稅額超2.7億元。
將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
制定出臺臨港新片區條例
朱芝松透露,下一步,臨港新片區將堅持大膽闖、大膽試、自主改,繼續推動總體方案尚未落地的任務加快落地,爭取形成更多突破性、引領性改革創新成果。
一是在臨港新片區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發揮好為國家試制度、探新路的“試驗田”作用,主動對標最高標準、最高水平,著眼于與臨港新片區產業發展關聯密切、具備先行先試條件和應用場景的領域,大膽開展壓力測試。根據國家統一部署,試點放寬市場準入措施,先行先試擴大金融、增值電信、數據跨境流動、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外資開放,努力爭取在前沿科技產業、新型國際貿易、跨境和離岸金融、高端國際航運等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為國家更好參與國際經濟治理提供實踐樣本。
其中,新型國際貿易方面,上海市商務委副主任申衛華透露,爭取賦予臨港新片區企業原油進口資質,推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油供應等相關業務在臨港落地;同時將臨港新片區作為首批生物醫藥企業(研發機構)進口研發用物品“白名單”試點區域,并爭取不斷擴大試點范圍等。
二是制定出臺臨港新片區條例。該條例作為臨港新片區第一部綜合性法規,是推動新片區各項改革創新發展工作在法治化、規范化軌道上行穩致遠的關鍵性立法。一方面將已落地的開放型政策制度以法規形式予以固化,給予市場主體更加明確穩定的預期,確保各項改革于法有據,另一方面,通過運用浦東新區法規和先行管理措施、暫時調整或停止適用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方式,為臨港新片區進一步改革創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40條措施支持臨港新片區探索差異化政策制度
發布會的另一大看點是《若干意見》的發布。2019年8月,上海市委、市政府發布《關于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實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見》,提出了50條特殊支持政策。此次《若干意見》是“特殊支持政策50條”的2.0版。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上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華源介紹,《若干意見》以解決臨港新片區改革創新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政策痛點堵點問題為導向,賦予臨港新片區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自主創新管理權限,支持臨港新片區深化差異化政策制度探索。
《若干意見》主要包括四方面共40條具體措施。一是有針對性地開展體制機制創新,提升區域管理效能,包括推進行政事項系統集成改革,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完善跨區域事務協調機制,試點開展用人制度改革;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支持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所屬國有企業探索以資本運營為內核的業務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國有企業特點的市場化薪酬機制。
二是構建開放型產業體系,提高經濟規模和質量。重點是打造世界級前沿產業集群、集聚發展新型國際貿易與高端國際航運、推進金融開放創新發展、建設國內外人才集聚高地和提升土地高質量利用水平。
三是推進現代化新城建設,提升城市能級和核心競爭力。重點是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適度超前配置公共服務資源、推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和構建高效便捷的綜合交通體系。
臨港新片區行政服務中心
四是強化保障措施,確保《若干意見》落地見效。將臨港新片區改革創新任務作為上海改革重點,根據實際情況,滾動出臺支持臨港新片區自主發展、自主改革、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用好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授權,以及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相關決定,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推動臨港新片區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大力度改革創新發展。
華源表示,與“特殊支持政策50條”相比,《若干意見》的改革試點更加深入,比如,率先開展“證照聯辦”改革試點,先行先試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產業政策更加精準,其中,在智能新能源汽車領域,推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商業化應用、探索全域放開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政策內涵更加拓展,除在原有的人才、財稅、金融、土地、產業、交通等方面進一步深化支持政策外,又增加了推進城市數字化轉型,建設全域感知的智能物聯專網,加快建設低碳發展示范區等新內容。
建設一批顯示度高引領性強的投融資平臺
兩年來,臨港新片區大力推進金融改革開放創新先行先試,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深入融合、深度聯動。比如,在新片區率先實施的境內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等業務,很快推廣到上海全市外貿和“產業鏈”“供應鏈”企業。
上海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副局長李軍表示,下一步將在金融領域實行更大程度的壓力測試,著力做好三個“聚焦”:
一是聚焦重大平臺建設,加快提升全球金融資源配置功能。探索建設一些顯示度高、引領性強的重要投融資平臺,為新片區發展成為統籌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的重要樞紐提供有效支撐。加快推進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平臺建設,實現金融從要素開放向制度型開放拓展。深化期貨現貨聯動,探索提升重要大宗商品價格影響力的新路徑。
二是聚焦重要金融改革創新,將新片區打造成為高水平金融改革開放的壓力測試地。支持新片區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打造跨境資產管理示范區,推動新片區成為我國金融高水平開放和提升國際影響力的橋頭堡。支持新片區打造總部經濟集聚區,推動更多跨國公司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落地。積極發展基于實體經濟所需的人民幣離岸交易,為外資企業以及“走出去”中資企業提供人民幣離岸金融服務。
三是聚焦重點產業發展需求,支持新片區高質量發展。目前正與新片區管委會積極申建科技保險創新示范區,并進一步健全企業上市融資、科創信貸、融資擔保以及創業投資股權投資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務。
李軍透露,目前離岸貿易已在外高橋(600648,股吧)綜合保稅區,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等區域發展起來,不少企業在境外組織生產,比如到柬埔寨、越南等地生產,出口到歐美,這些企業非常希望能夠在上海獲得相應的離岸金融服務,“創新開展人民幣離岸交易可以滿足我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對于離岸金融服務的需求。同時,高水平制度開放也可以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拓展新的發展空間。”
據透露,上海未來將積極爭取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的大力支持,在監管規則、法律保障、稅收政策、資本流動、數據傳輸、人員進出等方面深化研究,更好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更好服務離岸經貿等實體經濟,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離岸金融等業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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