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8月26日電 據農業農村部8月26日消息,農業農村部發布《關于加強鄉鎮農產品(000061,股吧)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推動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網格化、規范化、精準化,夯實監管“最后一公里”,確保鄉鎮及村(社區)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有效運轉,提升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根據《意見》,農業農村部表示,“十四五”期間,基本實現所有鄉鎮明確監管網格,所有網格明確網格監管員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網格監管員年度培訓全覆蓋,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巡查更加規范,生產主體質量安全控制技術指導更加到位,織密監管網絡、壓實管理責任,實現網格化管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監管服務全覆蓋。
《意見》要求,以鄉鎮為單位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按照范圍清晰、管理便捷、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因地制宜劃分確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網格;每個網格應明確網格監管員和協管員(信息員),人員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網格監管員應由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人員擔任,協管員(信息員)可以由村(社區)兩委成員、技術骨干等擔任,也可以由社會選聘、購買服務等方式聘用的人員擔任。
同時,《意見》還明確網格監管員和協管員(信息員)的工作任務,并創新網格化管理及其配套工作機制,保障網格化管理體系常態化運轉,切實提高基層監管效能。鼓勵地方探索建立橫向協作機制,統籌基層農業綜合管理服務力量,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傾斜。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服務機構要公示網格化管理圖,包括網格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布局安排、工作職責、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鼓勵通過信息化平臺強化公示工作。
《意見》表示,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將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鄉村振興和鄉村治理工作內容;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推動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服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解決網格監管員、協管員(信息員)工作經費和勞動報酬。
此外,農業農村部還表示,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將作為重點內容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質量工作考核、農業農村部延伸績效考核。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建立考評機制,將網格化管理工作納入省級食品安全、質量工作等考核內容,督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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