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寺庫拖欠商家款項的做法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也違反了寺庫和商家之間合同的約定,構成合同違約。 ]
8月31日已過,供應商王明還是未能如期收到寺庫款項入賬的信息。和他一樣陷入焦灼的,還有寺庫的200多家供應商。
從今年年初開始,這些商家再未收到來自寺庫的付款。被拖欠的貨款少則幾十萬,多則上千萬。在催討貨款的過程中,寺庫方面的語焉不詳、推諉以及資金鏈斷裂的傳聞加劇了供應商的焦慮。
不僅如此,在拖欠貨款數月后,寺庫還想出了由第三方平臺介入的“金融結算”新招。這個看似完美的解決方案,卻讓結不到貨款的供應商們在貨款被無償占用半年后,又背上了新的貸款。更糟糕的是,一旦寺庫方面沒有及時還款,供應商們要承擔的,可能還不僅僅是被動承擔超期的利息。
對于拖欠貨款一事,寺庫方面有些顧左右而言他,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隨著全球的疫情不斷反復,奢侈品行業發生了巨大變化,對于寺庫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和機遇。
貨款拖欠超半年
供應商王明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自己是國外某洗護品牌的代理商,去年3月成為寺庫的第三方供應商,為平臺提供自營產品。
王明表示,這些商品名為寺庫自營,其實是供應商在發貨,“客戶在平臺下單,由供應商來發貨,平臺收取貨款后,根據合同約定的35天期限把貨款給到供應商。碰到大促的時候,寺庫會定期給我們寄一些貼紙,上面有寺庫的logo和6·18之類的字樣,讓我們貼在包裹上面。”
但與寺庫合作不到一年,王明發現貨款結算越來越慢,目前已有半年沒有收到貨款。“公對公最近一筆轉賬已經是半年前的事情了,是今年3月結算了2020年12月的貨款。去年12月的賬應該是今年1月結算,寺庫拖到3月,3月份之后就再沒有結過一分錢。”
目前,寺庫拖欠王明的貨款已超過90萬元,王明表示在今年6月已經停止與寺庫的合作。另一位供應商李想表示,寺庫從今年1月起就沒有再結算貨款,今年3月李想申請退店不再合作,目前尚未走完流程,因為有47萬元的貨款還沒結清。
和王明、李想有類似經歷的供應商不在少數。一個名為“寺庫-還錢”的微信群中,有超過200位被寺庫拖欠貨款的供應商。群內的供應商統計了欠款并且制成表格,王明表示“當時統計了87家供應商欠款達到千萬,另外有兩家欠款達到1000萬元的供應商,剩下的還在統計中”。
這樣的供應商微信群不在少數,王明稱據他了解美妝品類的供應商就有兩個維權群,其他的維權群還有數碼群、家電群和輕奢群。
對于希望拿到貨款的供應商們,王明表示寺庫的態度是能拖就拖,“我們所有人都在跟他們溝通,他們就是各種拖,有時候回復會積極處理,有時候就不回了。”王明表示,目前他認識的供應商中還沒有成功拿到貨款的。
李想表示:“寺庫內部什么情況我們不清楚,就是一直不給商家解決,也不告訴大家何時解決。”
而寺庫拖欠大量商家貨款的原因,由于寺庫未正面回應,出現了各種猜測。王明表示,據他了解是因為“資金鏈斷裂。之前寺庫一直在挪用商家的貨款,現在資金鏈斷了,這個錢填不上”。這些傳聞加劇了供應商的焦慮,群內不少供應商考慮去寺庫總部進行維權。
目前,寺庫表示,正在針對現有供應商進行優化組合,制定新的合作標準,將特別小型商家以及服務質量不達標的商家進行陸續整理,將所有財務流程清理清晰無誤后,陸續將與不合作的商家進行清算付款。
但是具體怎么還上欠款,寺庫并沒有明確的態度。
年利率10%的“金融結算”新坑
對于商家而言,拿到拖欠的貨款是當務之急。
李想表示有供應商之中的維權發起人去找寺庫的負責人溝通,卻沒有效果。一位微信維權群的群主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寺庫多次聯系我表示幫我解決掉(貨款拖欠),讓我把群刪掉,但是我說這不是一個人的事情,這是一個群體的。目前為止他也沒有解決的態度,老是想讓我把群刪掉。”
對于通過法律途徑維權的方法,供應商表示一直在和律師溝通,但目前還沒有決定起訴寺庫。李想表示:“作為商家誰都不想走這條路,雙方都難看,而且寺庫法務肯定已經有萬全之策了,就算判決下來了商家就一定拿得到錢嗎?”
面對急切想拿到貨款的供應商,寺庫給出了一個辦法:金融結算。
李想表示,金融結算是寺庫的三方融資渠道,商家貨款以金融貸款形式給到供應商,再由寺庫向金融機構還款。雖然寺庫還拖欠超47萬元的貨款,但李想并沒有選擇金融結算的方式,因為金融結算有風險:“寺庫一旦不還錢了,以商家名義貸款的錢應該怎么辦我們也不清楚。商家選擇這個渠道也不是免費,年化率好像還很高。”
和李想不同,急于拿到貨款的王明在7月選擇了金融結算渠道“鈞鏈”。企查查顯示,這家叫做“凌鈞科技”的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底。
王明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去年開始寺庫就一直給商家灌輸走金融結算,說可以很快地結到錢,寺庫會在一定的時間把錢給到銀行。他們說寺庫和銀行是有合作的,他們給銀行還款會比較痛快。”
根據“金融結算”的解決方案,商家可以拿到貨款本金,但產生的利息需由商家承擔。雖然有疑問,但王明考慮到“付點利息就能把錢拿到”,還是選擇了金融結算渠道,并且在7月與某銀行以貨單簽訂了多個借款合同,總計拿到了40萬元的貸款。合同顯示,借款年利率為10%,借款期限為3個月。
比需要還利息更糟糕的是,寺庫沒有及時還款導致利息增加。進行借款后,王明發現寺庫并未在規定日期還款,“原本應該是8月31日還款,但是至今沒有還。寺庫金融說和銀行協調了,把還款日期延遲,9月30日是最后還款日”。從王明提供的一份本金為6萬多元的借款看,目前已產生1400多元的利息,隨著還款日期延長,利息將繼續增加。
王明表示,不是他一個人遇到這種情況,“很多商家都反映寺庫金融不還錢了,金融業務也停掉了”。第一財經記者就該問題詢問寺庫方面,寺庫表示根據商家反饋的付款時間從8月底調整到9月底,需要額外支付利息的問題,寺庫第一時間針對此情況進行核實,明確這期間產生的多余利息,均由寺庫承擔,此內容也均已與商家溝通。具體調整原因為,供應商金融公司內部系統升級,將原有的35天的還款時間統一調整為90天,故導致供應商的付款時間有所延長。
北京云嘉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寺庫拖欠商家款項的做法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也違反了寺庫和商家之間合同的約定,構成合同違約。商家維權可以選擇首先和寺庫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去維權,盡管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比較耗時,但是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而金融結算方式下,寺庫沒有按時還款所產生的利息或者滯納金由供應商承擔,實際給供應商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供應商可以向寺庫追償。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王明、李想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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