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林曉敏 記者張文章)面對當地新冠疫情情況,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部門全力以赴,組織力量,從快從嚴查處了一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截至9月14日上午,全市已出動市場監管執法人員96人次,檢查32家超市、菜市場,立案4起,約談3家商超企業。
9月13日,莆田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疫情防控工作會議,部署關于督促縣區局做好價格提醒告誡、強化價格監督檢查和價格輿情動態監測要求,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在莆田市市場監管局督促指導下,當日莆田市各縣、區(管委會)市場監管部門先后發布《莆田:規范市場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仙游縣規范市場經營者價格行為提醒告誡函》等宣傳材料,積極引導經營者自覺依法依規經營,堅決杜絕借疫情亂漲價行為。
同時,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價監科和莆田市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組織聯合執法小組,聯合縣、區(管委會)局(分局)在全市范圍內對民生領域重要商品市場價格進行全面檢查,現場查看是否明碼標價,是否突破超市正常商品進銷價率等情況。通過檢查發現,由于疫情交通管制導致貨運通道不暢等原因,莆田市肉蛋禽魚和蔬果等供應量有所減少,成本有所上升,部分蔬菜價格有所上漲。為此,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對相關商超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公司擔負起社會責任,充分發揮超市穩定社會供求的主渠道作用,堅決杜絕哄抬物價。據調查,目前莆田市已加大調糧調菜力度,貨物將持續到達全市各大、中型超市和供應網點,請廣大市民理性消費,勿囤積哄搶。
為此,莆田市市場監管局特向各超市、農貿市場食品經營者再次提醒告誡,若違反價格有關規定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莆田市市場監管局要求當地廣大經營者要恪守商業道德、依法誠信經營,與全社會一道眾志成城、抗擊疫情,保持民生物資市場價格秩序總體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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