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9月18日,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以下簡稱駐會檢察室)揭牌成立。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中國證監會黨委書記、主席易會滿共同為駐會檢察室揭牌,并在揭牌儀式上致辭。
揭牌現場(圖片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此前,今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其中提出:“完善證券案件檢察體制機制。探索在中國證監會建立派駐檢察的工作機制,通過參與案件線索會商研判、開展犯罪預防等,加強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證監會、公安部的協同配合”。
最高檢發文稱,成立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是最高檢聯合證監會“圍繞落實《意見》,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犯罪,合力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再放大招”。
在揭牌儀式上,張軍表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設立駐會檢察室,是最高檢與中國證監會合力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探索在中國證監會建立派駐檢察的工作機制”要求,完善證券案件檢察體制機制,促進資本市場法治化建設的開拓之舉,也是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對各類市場主體予以同等司法保護的務實舉措,有利于促推依法從嚴監管,促進夯實資本市場法治基石。駐會檢察室有與監管、金融專業人員溝通的便利,有利于充分發揮“駐”的優勢,緊密結合監督辦案,協助把脈分析公司治理、行業管理等方面的傾向性問題和管理漏洞,通過制發檢察建議、及時發布典型案例等溯源治理舉措,促進“辦理一案、治理一片”,把標本兼治的工作做深做實做細。
易會滿表示:設立駐會檢察室,有利于推動全面提升資本市場執法司法水平,有利于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增強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合力,有利于加強證券執法司法隊伍專業化建設,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當前,資本市場正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證監會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協同,健全市場法治和基礎制度建設,完善資本市場執法司法體系,不斷推進資本市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共同維護好“三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據最高檢通報,駐會檢察室將履行四大職責:一是加強執法司法的協作與制約;二是強化檢察機關證券期貨犯罪案件辦理工作;三是指導地方檢察機關證券期貨檢察專業化建設;四是開展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問題研究、預防和治理工作。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派駐檢察室是檢察機關強化監督、服務群眾的重要舉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檢察工作需要,可以在監獄、看守所等場所設立檢察室,行使派出它的人民檢察院的部分職權”。據此,此前,最高檢曾在監獄、看守所、派出所等場所設立檢察室。不過,在國家金融機構設立檢察室,駐會檢察室還是首次。“這是派駐檢察的積極探索。人民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駐會檢察室的設立將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納入到檢察監督的范圍之內。自紀檢監察改革啟動、檢察機關轉隸以來,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監督范圍不斷拓展,從原來的刑事監督,轉向民事監督、公益監督,現在又進入到金融領域”。
他表示,早在2002年,公安部就在證監會設立了派駐機構——證券犯罪偵查局。十八大以來查處的金融領域犯罪案件,暴露了金融領域存在的問題。駐會檢察室的設立有利于促進最高檢與證監會、公安部等部門協同配合,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活動,完善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最高檢18日刊發的《探秘!最高檢駐中國證監會檢察室掛牌的背后》,也提到:隨著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趨勢,如違法犯罪覆蓋資本市場各個領域,社會關注的大案頻發;黑灰產業鏈逐步形成,技術性、隱蔽性特征突出;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疊加外溢,社會危害持續放大!為了有效應對當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態勢變化以及落實中央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期貨違法活動的要求,檢察機關必須加強力量配置,完善機制制度建設,提升辦案和法律監督力度,充分發揮法律監督和相關職能作用。”最高檢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介紹。
鄭新儉分析指出,作為司法活動的參與者,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力量,檢察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承擔著承上啟下的職能作用,在具體辦案過程中履行監督職責,是全程融入式監督。通過設立駐會檢察室,與證監會進一步完善行刑銜接工作機制,可以更好地發揮立案監督職能,強化案件移送和跟蹤監督,從刑事立案的源頭實現證券犯罪應移盡移。同時,駐會檢察室要強化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與制約,加強程序協商,在案件管轄、辦理、追贓挽損等方面集中優勢資源,形成打擊犯罪合力,依法嚴厲查處大案要案,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證券活動,提升案件辦理質效。
新京報記者 王姝 校對 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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