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張祎 每經編輯 廖丹
為加快推進國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推動成都市公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壯大,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于9月17日印發《成都市促進公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為4年。
從措施的適用對象看,主要面向兩類機構:一是經證監會批準、取得基金管理業務資格、注冊地和稅收解繳地均在成都且具有法人資質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二是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注冊地和稅收解繳地均在成都且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管理資產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
《每日經濟新聞(博客,微博)》記者注意到,《措施》從鼓勵集聚發展、支持增強實力、改善辦公條件、獎勵經營貢獻、促進人才吸引等多個層面作出規定,對上述兩類機構進行獎勵和補貼。其中,在成都市新注冊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將按照實繳資本1%獲得一次性獎勵,最高可達4000萬元。
據了解,《措施》具體政策解釋工作由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負責。具體申報指南由成都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和相關單位另行制定發布。
落戶機構將按實繳資本獲得相應獎勵
從《措施》來看,成都市將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機構集聚發展、吸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落戶。
根據規定,成都市對在該市新注冊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按其實繳資本的1%,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4000萬元獎勵。鼓勵各區(市)縣對注冊在轄區內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根據其對地方發展貢獻給予配套落戶獎勵。
同時,成都市還將支持本地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增強資本實力,實繳資本金增加額達5億元及以上的,按實繳資本金增加額的2‰,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
對于存續期超過1年、完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且符合成都市特色金融功能區布局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成都市將根據實繳資金規模(以申報的上一年底計算)的3‰,一次性給予其基金管理機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成都市提出,建立注冊“綠色通道”,為合法合規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提供便利的注冊登記服務,實現“多證合一、多項聯辦”,經區(市)縣政府(管委會)組織甄別同意的,1個工作日內完成新設機構登記、公章刻制和涉稅事項辦理。
另外,成都市對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改善辦公條件也提出了支持計劃。
在成都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因業務發展需要在成都市首次購置自用辦公用房的,按購房價格的5%,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貼;對在成都市租用辦公用房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按照實際繳納辦公用房年租金額給予每年50%的租金補貼,累計補貼總額不超過300萬元。
對注冊在成都市特色金融功能區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按照實際繳納辦公用房年租金額給予每年30%的租金補貼,累計補貼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另外,成都市還將實施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經營貢獻獎勵,鼓勵各區(市)縣對注冊在轄區內的公募基金管理機構實施經營貢獻獎勵,區(市)縣每年可按照機構上一年度對區級地方經濟發展實際貢獻對班子成員給予一定的獎勵。
支持行業人才申報“蓉漂計劃”
基金行業屬于典型的智力密集型行業,針對這一行業特性,成都市也對公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人才給予了大力支持。
為吸引高端公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人才,《措施》規定,支持公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人才申報“蓉漂計劃”,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享受個人最高300萬元、團隊最高500萬元資金資助,以及住房、落戶、子女入學、醫療等服務保障。
實施產業生態圈人才計劃,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享受30萬元資金資助,以及子女入學、交流培訓等配套服務;對就職于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核心人才,經認定后可不受戶籍和社保繳納時限的限制,在成都市域范圍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條件的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享受人才公寓住房保障。每家機構享受住房保障的核心人才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名。
對就職于公募基金管理機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核心人才及專業骨干人員,各區(市)縣每年分別按其對區級地方實際貢獻的50%及25%進行獎勵,每人最高獎勵50萬元/年。每家機構享受兩類獎勵的人員總數不超過10人,且不超過上年年末該機構正式員工的50%。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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