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診所重復使用皮試針管被罰詳情
近日,杭州市蕭山區衛生計生行政執法大隊接到舉報稱,某診所皮試窗口工作人員重復使用皮試針管。執法人員調查后發現,2021年9月11日,有兩名患者均使用了注射用頭孢曲松鈉。
負責為兩名患者做皮試的護士陳某承認,這兩名患者正好同時要做皮試,其貪圖方便,僅更換了針頭就使用同一皮試針筒進行注射。該診所被責令整改,擬處罰3500元。
蕭山衛計執法微信公眾號 圖片來自網絡
《消毒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一款規定: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進入人體組織或無菌器官的醫療用品必須達到滅菌要求。各種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應當一人一用一滅菌。凡接觸皮膚、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須達到消毒要求。
安全注射不僅僅是“注射”安全,環境清潔、手衛生、無菌操作、醫療廢物管理均不容忽視。重復使用同一注射器,存在回血、細菌滋生等隱患,存在傳播乙肝、艾滋、梅毒等血液傳染病的風險。衛監君提醒,醫療衛生機構應嚴格做到“一人一針一管”,保障患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綜合媒體報道文中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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