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高歌 由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的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的面貌更加完整,碳達峰、碳中和頂層設計文件發布后僅2天,10月26日《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即隨其后,面向公眾印發。
為確保能夠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行動方案》在重點任務中明確列出“碳達峰十大行動”,包括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節能降碳增效、工業領域碳達峰、城鄉建設碳達峰、交通運輸綠色低碳、循環經濟助力降碳、綠色低碳科技創新、碳匯能力鞏固提升、綠色低碳全民、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等。
2030年前實現二氧化碳達到峰值的總體目標需要各地拆解落實,因而地方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的工作也尤為重要。按照要求,各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經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再由地方自行印發實施。
有關各地區梯次有序碳達峰行動,《行動方案》給出的建議是,“科學合理”、“因地制宜”以及“上下聯動”。
首先即是需要科學合理地確定有序達峰目標。由于各地區資源稟賦和能源結構本就存在差異,《行動方案》主要將各地區分為“產業結構較輕、能源結構較優的地區”和“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的地區和資源型地區”兩類。
對于前者,《行動方案》建議要堅持綠色低碳發展,不走靠“兩高”拉動經濟增長的老路,力爭率先碳達峰;對于后者的建議是,要把節能降碳擺在突出位置,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逐步實現碳排放增長與經濟增長脫鉤,力爭與全國同步碳達峰。
再從地域上看,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區域肩負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等多重戰略任務,《行動方案》指出,這些區域要“發揮高質量發展動力源(600405,股吧)和增長極作用,率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則要“嚴格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導向”。
對于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行動方案》指出,要著力優化能源結構,按照產業政策和能耗雙控要求,有序推動高耗能行業向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中。
一些變化正在發生,經濟觀察網記者此前了解到,一些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如內蒙古已經做到了全區三分之一的電力裝機和五分之一的全社會用電量來自新能源,在“能耗雙控”與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之下,很多耗電量較大的產業正在通過入駐當地建設的零碳產業園的方式,向可再生能源豐富的區域遷移。
《行動方案》建議各地區制定地方碳達峰方案應“上下聯動”,結合本地區資源環境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堅持全國一盤棋,不搶跑,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行動方案,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
這也與《行動方案》提出的“穩妥有序、安全降碳”工作原則相一致,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是底線,要防止過度反應,保證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正常生產生活,并防范各類風險隱患。
《行動方案》還提出,要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給予支持,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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