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12月1日表決通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新增育兒假,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兒假。根據條例,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的產假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天獎勵假,共計178天;男方享受15天的陪產假。(記者 周穎)
原標題:廣東:子女3周歲以內 父母每年各新增10天育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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