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陳琳)12月4日,國新辦發布《中國的民主》白皮書并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郭振華介紹,十三屆全國人大成立近四年來,有10人被依法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發布會上有外媒記者提問稱,中國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和美國的民主孰優孰劣?一個差別是美國政治人物當選后得接受選民的問責,選民如果認為他做得不好,可以在下屆選舉把他換掉,而中國的人民代表當選后,只需要做到令上級領導和黨滿意,而選民即便對他的上級領導不滿意也沒法直接把領導投下臺。
對此,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表示,比較中國的民主與美國的民主孰優孰劣,實踐最有說服力,人民最有發言權。在美國的民主制度下,政治人物是利益集團的代理人,而不是代表大多數選民的利益和國家整體利益;為了選舉他們可以隨意許諾,當選后卻很少能兌現承諾。他們表面上受選民的監督,但只要當選,選民就拿他們沒有辦法,只能等下一次選舉。“只有在投票時被喚醒,投票后就進入休眠期;只有競選時聆聽天花亂墜的口號,競選后就毫無發言權;只有在拉票時受寵,選舉后就被冷落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中國人民不喜歡更不需要這樣的民主。”
田培炎介紹,中國的民主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過程中必須接受黨和人民全過程、全方位、全領域的監督,確保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于為人民謀利益。“不管官多大、地位多高,一旦發現有違紀違法行為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懲處,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田培炎說,我們的人民代表來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務人民,由人民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他們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經常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和訴求,積極推動解決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隨時隨地接受人民和各方面的監督,他們是真正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人民代表,對不能依法履職、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大代表,選民或者選舉單位可以依法取消代表資格或者進行罷免,不需要等到換屆選舉。這樣的民主,比美國的民主更廣泛、更真實、更管用。
對此,美國哈佛大學肯尼迪政府學院在中國進行了13年連續調研,他們的調查顯示,中國人民對黨領導下的中國政府滿意度高達93%。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郭振華表示,美國政治人物在選舉時和選舉后的這種反差,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是,在美國恰恰沒有政治人物包括議員當選后接受選民監督的制度安排,從法律制度上就沒有這種設計和安排。即便選民不滿意,也要等到幾年以后的下一次選舉。再加上美國政治中特有的“旋轉門”現象,所以美國議員為利益集團代言,被游說集團左右,也就見怪不怪。恰恰相反,在中國,憲法和選舉法都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受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的監督,選民或原選舉單位都有權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選舉法》還明確規定了罷免程序,賦予原選區的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的人大代表聯名提出罷免的權利。十三屆全國人大成立近四年來,有10人被依法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新京報記者 陳琳
編輯 劉茜賢 校對 趙琳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