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鞋柜滿了,我跟妻子說看看哪些不穿就扔了吧,給新鞋子騰地方。妻子拿起這雙來瞧瞧拎起那雙來瞅瞅,糾結中又放下,都舍不得扔,叨叨一句:萬一再穿呢?唉,你看,人們大都這樣,穿舊了的衣服塞滿衣柜,放上幾年也不會再碰它。突然某天倒騰柜子時,哦…竟然還有這衣服,拿起放下,于是又在衣柜里躺上幾年……結果柜子越來越滿,但卻總感覺自己沒衣服穿,于是說一句:該去商場買衣服買鞋子了。女同胞們,是不是很有同感?我建議大家看看日本作家佐藤可士和寫的一本書《超級整理術》,他給出的建議是:先將物品一字排開,再設定優先順序,最后舍棄無用之物;你看,多簡單,就三步。
在現在,衣服一般不會再穿破,鞋子也很少穿壞了,那個縫縫補補又三年的年代已成為歷史一去不復返了。對比現在的狀況就會自然而然的跟小時候那貧困的日子作比較,在那個全家人一年只分得一尺布票的年代,母親就會頭疼全家人的穿衣問題,看看手里的布票,也就夠做幾雙鞋了……
回想四十年以前,像我們這種出生在農村的野孩子,小時候怎么會穿鞋子?在沒入學之前,大熱天從來都是光著屁股滿村子滿胡同亂竄,大人們對我們有個昵稱:光腚猴。這是多么形象的稱謂,既然是光著腚的猴子,自然也就不會穿什么鞋子了。從美學角度來講,全身赤條條而只穿鞋子畫面太不和諧,反倒是赤腳更順眼一些。暑天里太陽底下光著腳底板子走在鄉間曬得發燙的土路上,那感覺類似于以后從歷史課本上看到的商紂王的炮烙之刑,也時常會被隱藏在路邊的蒺藜攮在腳心上疼得呲牙咧嘴,但即便這樣也不會想到穿鞋子。說起這可惡的蒺藜,生產隊當年發動了一場聲勢浩大地根除蒺藜的“割命”運動,深受其害的社員們都積極響應隊長號召,拖著鐵锨扛著鋤,凡是見到蒺藜一律割除勿論,終于,運動持續了兩三年光景,從可惡到可憐的蒺藜終于被根除,直到現在,也再難覓其蹤影,一個物種就這樣在北仉村消失了。喏……偏題了,繼續說鞋子的故事。
當然總不能光著身子,夏天也會偶爾穿個補丁衣服趿拉一雙涼鞋,北仉方言叫“透漏鞋”,這稱呼太過形象,我一直覺著方言土語的表達遠比普通話形象和生動,可惜,這些方言就像那蒺藜一樣正在逐漸消失。小時候穿的透漏鞋基本都是從那些走街串巷的“換洋針”(貨郎)那里買來的或者用破盆空酒瓶換來的。鞋的質量當然是很差,硬邦邦的塑料穿在腳上,走路多了就會把腳磨破,穿的時間長了后跟處最容易斷掉。不過修補起來也簡單,父親會找一小塊自行車的破舊內胎的邊角廢料用膠水給粘連起來,于是,又可以繼續穿了。穿鞋子的好處顯而易見,除了不再忍受“炮烙之刑”外,還能跑得快。每次經過胡同口那座廢棄的荒宅,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兒,傳說里面有一雙小紅鞋甚是嚇人,于是撒丫子一口氣跑回家,這當然得益于鞋子的功勞了。除了透漏鞋,當然還有黃膠鞋和布鞋,不過,那時的黃膠鞋是下地干活的父親的特權,因為它結實耐磨,像我等小孩兒只能穿母親做的布鞋。
農閑時節,母親就會搓麻線,納鞋底,熬漿糊,糊裹被(北仉方言音譯)。說說糊裹被吧,在門板上刷一層漿糊,然后母親把平日里積攢下的那些布頭拼接著糊到門板上,然后再刷一層漿糊糊一層布頭,如此三遍三層,太陽底下晾干,將其揭下,做鞋面的主要材料便備齊了,這就叫“裹被”。下一步搬出夾鞋樣的本子,這厚厚的本子是母親用一期期“紅旗”雜志訂起來的,里面夾著一張張母親描的各色紋樣以及剪好的全家人單鞋棉鞋的各種鞋樣,直到現在,這本子還躺在我家的柜子里,看來是傳家寶了。將鞋樣平鋪在裹被上沿著邊緣用剪刀裁下,然后手指上套上頂針拿著針錐一針一線的將鞋面和鞋底縫制在一起,一雙嶄新的布鞋便做好了。
新鞋穿在腳上自然是最舒服的,這納的布鞋雖好卻不結實,尤其經不起我們這些毛孩子的折騰,納的鞋底很快就會磨破,時間長了大拇腳趾那兒就會破一個洞,走起路來腳趾頭在洞口探頭探腦甚不雅觀,這時候鞋子是不能就此扔掉的。拿到大集上母親會去找修鞋匠鞋底打個掌破洞補個皮布丁,然后繼續穿著,小時的我一直覺著這補丁鞋子要比新鞋子更帥氣。
冬天里,冰天雪地,母親早已在入冬前就給我和姐姐做好了過冬的棉鞋,穿在腳上暖暖和和舒舒服服的,但雪地里棉鞋容易濕了,那會大大降低其保溫性能,遠不如其他孩子大集上買來的烏拉既防水還保暖。我家那經濟條件,烏拉是買不起了,只能穿母親做的棉布鞋。冬天教室里冷如冰窖,腳趾頭被凍的發麻,又疼又癢,回家換上父親的大頭皮鞋,小腳趿拉著大鞋,與其說是穿著還不如說是拖著……
運動鞋是讀了初中時才開始穿的,第一次穿旅游鞋是在初三時,父親去濰坊趕大集給捎回來一雙白色的旅游鞋,那是生平第一次見到“皮鞋”,白色的,看著漂亮穿著舒服,這鞋子的好處是雨天也不怕濕透,鞋子臟了用濕布便能擦干凈,真是太方便了!從小穿慣了補丁鞋,沒有任何自卑可言,在我認知中這是最正常不過,一直到高三時我還穿著打著補丁的運動鞋,左右腳對稱各有三處補丁,那時班里的男同學們大都穿高腰軍勾了,看著他們那一個個帥痞樣,我很羨慕卻不嫉妒,低頭瞅瞅自己腳上的補丁鞋,嗯……很帥嘛!
大學報到前,母親特意去侯鎮大集上給她兒子買了一雙嶄新的運動鞋,但好景不長,進到大學還沒穿在腳上嘚瑟呢,有天宿舍進了小偷,我的寶貴的鞋子還有一件襯衣被盜,為此郁悶了好些時日。在女朋友的關心下,倆人去鄭州火車站的批發市場狠了狠心花了180元錢買了一雙軍勾。還別說,穿上它頓覺自己高大了許多。
這些年離家在外求學工作,再也穿不到母親親手做的布鞋了。隨著經濟收入的增加,國家經濟的發展,可以買的鞋子自然是越來越多,但我始終沒有小白的魄力。小白“童鞋”穿的鞋子從來不低于千元,據他說,初中時得過腳疾,差點兒終身與拐為伴,等其腳治好后他便發誓此生一定要對自己的腳好點兒,鞋子一定要買最好的。比起小白的追求來,我卻還是對布鞋情有獨鐘,即使到現在,我還是喜歡去李村大集上花十六元買雙布鞋,趿拉在腳上,舒服!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