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山東高法微信公眾號文章:《不能僅以“出軌”為理由,請求離婚》。文章指出,出軌的證據僅證明你的配偶存在不忠誠行為,但是沒有證明你配偶與他人同居,更沒有證明你們感情破裂,不能以此作為起訴離婚的理由,更不能以此作為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文章還指出從《民法典》以及最新出臺的司法解釋來看,法律對于離婚的最新態度是:防止輕率離婚。只有背叛婚姻嚴重到重婚或者與他人持續、長期的共同生活且要有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才可以判決離婚。文章一經發出后引發熱議,目前該文章已被刪除。(via 觀察者網微丟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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