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26日電 26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放寬市場準入若干特別措施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商務部臺港澳司二級巡視員朱莉指出,24條特別措施的推出,意味著30個《清單(2020年版)》所列準入事項將在深圳試點放開或放寬。
會上有記者提問:請問《特別措施》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的關系什么?是否可以理解為是進一步縮減全國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探索試驗?
朱莉答復稱,負面清單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的主體。特別措施是在這項改革框架下,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的重要舉措。
朱莉從以下三個方面回答記者提問:第一,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2018年,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印發《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我國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在此之后,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2020年版都按此程序印發,清單事項持續縮減,市場準入限制不斷放寬。
第二,制定放寬準入特別措施,是黨中央、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體系、放寬市場準入限制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決定》作出了“繼續放寬市場準入限制”的部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制定市場準入特別措施的地區,均為中央確定的重大戰略區域。緊密圍繞國家戰略,在海南、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等重大戰略區域,部署一批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有利于充分發揮相關地區市場條件較好、要素資源匯聚等優勢,在全國率先探索具備復制推廣價值的改革經驗,推動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更好服務國家重大區域戰略落地。
第三,《特別措施》緊密圍繞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研究制定。每一條特別措施,都將對應放寬負面清單相關事項的準入限制。如,《特別措施》第6條“提升農產品(000061)供應鏈金融支持能力”,針對的是《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中提到的“未獲得許可、配額或資質,不得從事農產品、原油等特定商品、技術、服務的經營、流通貿易和進出口(含過境)”。有一些措施對應《清單(2020年版)》中多個清單事項。總體而言,24條特別措施的推出,意味著30個《清單(2020年版)》所列準入事項將在深圳試點放開或放寬。(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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