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楊芮)訊,針對保險資金不當關聯交易行為,監管已多次表態“零容忍”。
2月15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商敬國在《金融時報》發布的《強化行業自律 規范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文章中指出,近年來,保險業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規模快速增長,但不當關聯交易行為時有發生,并且花樣不斷翻新,隱蔽性和復雜性日漸加劇,風險敞口交叉疊加,利益輸送、虛假出資等問題日益凸顯。文章強調,保險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已成為部分保險公司的重大風險隱患,會對保險公司自身、保險行業甚至社會造成不可忽視的危害。
實際上,針對保險資金運用的關聯交易,2022年一開年監管部門就加大了整治力度。1月中旬,銀保監會印發了《關于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專項檢查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于2022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相關銀保監局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專項檢查。據了解,此項檢查是作為銀保監會成立以來首次專門針對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專項檢查,也是保險機構監管主體職責改革后首次大規模專項檢查行動。此外,3月1日起,《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也將落地實施。
11大危害!險資不當關聯交易已嚴重影響機構運營獨立性、穩健性
上述文章梳理了保險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對保險公司、保險行業以及社會三方面的11大危害。
對保險公司而言,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可能產生的危害包括第一,成為大股東“提款機”,嚴重侵害保險公司利益。近年來,個別動機不純的社會資本入股保險公司,目的在于利用保險牌照的獨特優勢獲得源源不斷的現金流,通過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將保險資金轉移至其關聯公司,讓保險公司成為其融資平臺和“提款機”。
其二,部分股東存在通過關聯交易循環出資、虛假出資的問題。部分保險公司的股東通過設計高度復雜的股權結構和關聯交易架構,將保險資金投向隱瞞關聯關系的關聯企業,再通過資金運作將該資金再次入股保險公司,此類行為不僅造成出資不實,影響保險公司實際償付能力,也可能造成保險公司的盲目擴張。同時,這種行為也會擾亂資本增資秩序,稀釋公司股權,損害中小股東權益。
其三,不當關聯交易對公司經營的獨立性造成不良影響。部分保險公司的大股東、實控人為了達到其自身利益最大化或逃避監管的目的,要求公司以各種嵌套、復雜的交易結構為其提供融資,以規避關聯交易審批及監管,導致公司內部治理機制形同虛設,風險管理機制失效,嚴重影響經營的獨立性、穩健性。
其四,隱匿資金去向影響保險公司資產數據的真實性。隱蔽、復雜的不當關聯交易會影響公司財務報表、資產風險分類、償付能力等數據的真實性,從而影響監管機構對保險公司監督管理的有效性,也會影響投資者對保險公司定位的準確性。
據一位大型保險公司風險管理部門人士分析,“上述四大風險點確實是近年來保險行業面臨的挑戰,尤其是以資本運作為主業的金控或隱形金控平臺背后的問題,以及以多元發展激進擴張的產業資本為股東的中小型保險機構這兩類保險機構面臨的風險更甚!
于行業而言,從行業內部風險傳導來看,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會加大行業整體風險水平;從行業外部風險傳導來看,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容易導致行業外部風險傳導至保險行業。此外,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還會對保險行業聲譽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行業風險的進一步擴大可能引起金融系統風險。
于社會而言,資金運用不當關聯交易會損害保險消費者的權益,會影響保險資金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還可能影響社會穩定。
橫向整合、縱深穿透,保險資金關聯交易全面“體檢”
2019年8月,中國銀保監會印發的《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下發,全面整合和修改了此前關聯交易監管的系列要求,進一步明確了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范圍,是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標志。
近日,首次專門針對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專項檢查通知已下發,保險資金的關聯交易將迎來全面“體檢”。上述《通知》明確,本次專項檢查重點關注對象為以資本運作為主業的金控或隱形金控平臺,以及以多元發展激進擴張的產業資本為股東的中小型保險機構。專項檢查的重點內容包括關聯交易制度機制、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關聯交易審查、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行為等四個方面。
近年來,銀保監會高度重視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監管工作,在對高風險機構進行風險處置中發現,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存在較大的風險隱患,不當關聯交易花樣不斷翻新,隱蔽性日益增強,部分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采取多種方式掩蓋關聯交易實質,規避關聯交易內部審查、外部監管及信息披露。
與此同時,為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監管,規范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行為,防范利益輸送風險銀保監會還下發了《辦法》,覆蓋銀保監會監管的各類銀行保險機構。
《辦法》主要內容包括:統籌規范監管、明確總體原則、堅持問題導向、明確管理責任和豐富監管措施。《辦法》的發布實施,是銀保監會進一步健全銀行業保險業關聯交易管理的重要舉措,對強化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推動關聯交易亂象整治、防范利益輸送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據上述業內人士分析,《辦法》對銀行保險行業意義很大,既是銀行和保險業關聯交易的整合,也是對保險行業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縱深。
在保險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方面,《辦法》進一步加強規?刂婆c問題導向,全面調降了資金運用關聯交易比例上限,對通過復雜交易結構或借助通道業務向關聯方進行利益輸送、規避監管等違規行為明確設置禁止性規定,立足于行業重點問題與風險狀況,不斷深化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
上述文章中還指出看,隨著我國保險行業蓬勃發展,保險資金運用范圍、規模、渠道日益增長,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的隱蔽性與復雜性日漸攀升,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監管成為中國銀保監會維護市場穩定的重要抓手。
文章中提出,下一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在中國銀保監會的指導下,在資金運用關聯交易領域組織行業主體積極開展自律工作。通過開展關聯交易教育培訓與宣傳、制定行業自律規則與評估機制、探索提出針對行業共性問題的解決方案等,推動行業自律工作與監管工作協調配合,規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關聯交易管理,推動保險行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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