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16日電 據工信部網站16日消息,工信部公開征求對《關于進一步規范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行為的通告》的意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生產企業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
圖片來源:工信部網站
《征求意見稿》指出,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是指由移動智能終端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預置,在移動智能終端主屏幕或輔助屏幕界面內存在用戶交互入口,為滿足用戶不同的應用需求而提供的、可獨立使用的軟件程序。
同時,移動智能終端預置應用軟件應遵循依法合規、用戶至上、安全便捷、最小必要的原則,按誰預置、誰負責的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維護用戶知情權、選擇權,保障用戶合法權益。
《征求意見稿》強調,生產企業應確保除基本功能軟件外的預置應用軟件均可卸載,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載方式供用戶選擇。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基本功能軟件限于以下范圍:操作系統基本組件:系統設置、文件管理;保證智能終端硬件正常運行的應用:多媒體攝錄;基本通信應用:接打電話、收發短信、通信錄、瀏覽器;應用軟件下載通道:應用商店。此外,實現同一基本功能的預置應用軟件,至多有一個可設置為不可卸載。
《征求意見稿》提到,生產企業應完善移動智能終端權限管理機制,提升操作系統安全性,采取技術措施預防在產品流通環節發生置換操作系統或安裝應用軟件的行為。(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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