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瑞東
日前,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印發《青島市檢察機關檢察官聽取律師意見工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據悉,市檢察院將進一步搭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動的檢律協作平臺,扎實強化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為青島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優質的司法保障。此前,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召開檢律協作座談會。會上,市檢察院介紹了關于出臺《規定》的情況。市檢察院參會的各部主任、副主任和與會律師代表對此進行了討論,并就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和提出羈押必要性審查時如何聯系檢察官交流了意見。
山東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山東照岳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劉均從認罪認罰值班律師的履職情況、律檢同堂培訓、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制度、審查起訴階段律師知情權、檢察院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及案件起訴時向法院移送電子卷宗等六個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并代表廣大律師對青島兩級檢察機關為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感謝。青島市律師協會副秘書長、山東照岳律師事務所主任楚嘯參加會議并發言。
《規定》共十五條,主要針對律師聯系檢察官存在困難的情形,對于檢察官主動約見律師及律師直接聯系檢察官聽取意見的不包括在內!兑幎ā访鞔_了電話預約、現場預約和12309中國檢察網三種預約方式,對于律師提出當面聽取意見的,檢察官三個工作日內應當安排當面聽取,確實無法當面聽取的將采取電話溝通的方式,切實保障聽取律師意見權益落實。案管部門和控申部門每月對預約申請進行梳理管理,對檢察官沒有聽取意見的,將由控申部門依照阻礙律師執業權利的有關規定辦理。確保律師執業權利得到有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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