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 彭碩)“1978年,我國水產品人工養殖比例僅為26%,主要通過天然捕撈獲取。1993年,人工養殖產量剛剛超過天然捕撈產量。然而時過境遷,與稅法制定時相比,我國水產行業已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3月5日,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向貝殼財經記者表示,今年兩會上,他打算針對降低水產行業稅費負擔,營造公平稅收環境方面提出相關建議。
劉漢元具體給出兩點建議:建議免征水產行業或水產養殖企業所得稅;建議免征水產品流通環節的增值稅,允許跨省使用農產品(000061)收購發票。
劉漢元指出,在養殖環節,畜禽養殖企業免繳企業所得稅差異較大,在養殖環節,畜禽養殖企業免繳企業所得稅,水產養殖企業要繳納12.5%的企業所得稅。在流通環節,鮮活或初加工的水產品增值稅稅率為9%,而鮮活的豬、牛、羊、雞、鴨等畜禽產品可以免繳增值稅,進一步拉大了兩個產業的利潤差距。
“截至2020年,我國水產養殖規模突破萬億大關,達到10223.4億元。我國連續多年蟬聯全球最大的水產品消費國、生產國和出口國,水產品已成為關系到我國居民健康的重要食品來源。相關稅法卻未能跟上產業發展實際,依然對水產行業實行與畜禽行業差異化的稅收政策,極大限制了產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成了行業始終處于小、散、弱困境的最大政策制約因素。”劉漢元提到。
公開資料顯示,從集約化水平來看,目前我國生豬養殖企業CR10(行業集中度前10位)市場份額為12%,禽類養殖企業CR10達到40%,而水產養殖企業CR10不到2%,遠遠落后于畜禽養殖企業,產業整體呈現小、散、弱的局面,也暴露出食品安全、效率偏低、難監管等問題。
關于“免征”所得稅和增值稅帶來的國家稅收問題。劉漢元補充道,根據目前我國財力及水產養殖企業規模測算,免征水產行業企業所得稅,對國家稅收并不會造成明顯影響,同時還能有效促進個體戶、合作社等轉化為企業組織進行經營。
劉漢元還提議,允許跨省使用農產品收購發票。建議簡化和明確農業生產者個人代開普通發票的手續,充分利用互聯網手段實現手機客戶端代開普通發票,使農產品收購環節開具發票不再是難事。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彭碩 編輯 宋鈺婷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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