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康網3月7日訊記者張志 基于數據確權的重要性與緊迫性,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國際城市發展研究院院長連玉明建議:加快數據確權立法解釋和配套法規政策,進一步促進和保障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隨著《民法典》《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相繼出臺實施,從不同角度確立了數據和數據權的法律地位,為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基礎制度支撐。但最為關鍵、最為核心和最為基本的數據確權問題一直沒有解決。
為此,連玉明建議:
一是針對數據確權的基礎性問題作出立法解釋。包括對數據和信息的內涵外延,數據和信息究竟是利益、法益或是權利等作出法律解釋。要進一步規范統一立法術語,完善立法語言技術,明確數據確權范疇,使整個數據法律體系內各術語之間表述一致、完整準確,各項規定之間相互銜接、相互協調。
二是盡快制定關于數據確權的行政法規和配套政策。現行法律關于數據的規定較為籠統,大多是概括性、原則性甚至宣示性的規定,有些條款尚停留在理念和呼吁層面。數據確權制度需要細化,才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適用性。建議加快推動數據確權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出臺,配套推出相關條例、辦法、規定、通知;研究制定數據分類分級標準,建立基于場景化或類型化的數據確權模式;建立健全數據確權、授權、采集、開發、定價、交易、利用、分配生態體系中的數據倫理治理體制。同時,明確國家和地方各級數據確權主管和協調、監管和執法機構職責,從定機構、定職能、定編制、定數據“四定”對部門進行數據確權定責,出臺部門數據權責清單。
三是加快出臺關于數據確權的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數據分級分類確權制度。按照個人數據和非個人數據、公共數據和非公共數據、原始數據和衍生數據的劃分進行權屬總體確認。
編輯:白羽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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