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最高檢第三十五批指導性案例。
未成年人保護案件中一個侵害行為往往涉及多個法律關系,尤其是在辦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未成年人的其他權益也可能遭受損害。
最高檢公布的指導性案例顯示,某App是北京某公司開發運營的一款知名短視頻應用類軟件。但這款App在未以顯著方式告知并征得兒童監護人明示同意的情況下,允許兒童注冊賬號。而且收集存儲了兒童網絡賬戶、聯系方式、兒童面部識別特征、聲音識別特征等個人信息。
在未再次征得兒童監護人明示同意的情況下,運用后臺算法,向具有瀏覽兒童內容視頻喜好的用戶直接推送含有兒童個人信息的短視頻。
該App未對兒童賬號采取區分管理措施,默認用戶點擊“關注”后即可與兒童賬號私信聯系,并能獲取其地理位置、面部特征等個人信息。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徐某某收到該App后臺推送的含有兒童個人信息的短視頻,通過其私信功能聯系多名兒童,并對其中3名兒童實施猥褻犯罪。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造成兒童實際損害
2020年7月,余杭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徐某某猥褻兒童案時發現北京某公司侵犯兒童個人信息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遂展開調查。調查證明App侵權行為與實害后果具有因果關系。
檢察院認為,北京某公司運營的短視頻App在收集、存儲、使用兒童個人信息過程中,未遵循正當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確、安全保障、依法利用原則。
其行為違反了民法總則、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安全法關于未成年人民事行為能力、個人信息保護、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優先保護、網絡經營者應當依法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等相關規定。
同時,違反了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中“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以顯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兒童監護人,并應當征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網絡運營者因業務需要,確需超出約定的目的、范圍使用兒童個人信息的,應當再次征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等相關規定,屬于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兒童個人信息、侵犯兒童個人信息的行為。
據《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未成年網民達到1.83億人,互聯網普及率為94.9%,比2019年提升1.8個百分點,遠高于全國互聯網普及率(70.4%)。我國城鎮未成年人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5.0%,農村為94.7%,手機作為當前未成年人的首要上網設備,在該群體中的擁有比例已達65.0%。
在本指導性案例中,北京某公司提供數據顯示,2020年,平臺14歲以下實名注冊用戶數量約為7.8萬,14至18歲實名注冊用戶數量約為62萬,18歲以下未實名注冊未成年人用戶數量以頭像、簡介、背景等基礎維度模型測算約為1000余萬。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趙禮杰透露,北京警方就曾成功打掉的一個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他們就利用掌握的大量學生信息,打電話勒索家長,據說犯罪嫌疑人能準確說出孩子的姓名、出生年月、就讀班級以及家長的姓名、工作單位和地址。
北京北洲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劉會麗向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表示,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工作人員,每月從該控制中心里竊取新生嬰兒信息1萬多條,網絡倒賣30萬多條新生嬰兒信息。這些案例,有的信息可能還會被境外人員所使用。
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高級顧問曹莉在接受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采訪時表示,在實踐過程中,個人信息的泄露還會引發一些財產方面的問題,比如專門針對未成年人開展的電信詐騙以及租售游戲賬號的“黑灰產”,這可能會給未成年人及其家長造成較大的財產損失。
檢察機關發起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
該App的行為致使眾多兒童個人信息權益被侵犯,相關信息面臨被泄露、違法使用的風險,給兒童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嚴重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鑒于此,余杭區人民檢察院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北京某公司立即停止實施利用App侵犯兒童個人信息權益的行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
檢察機關發布訴前公告的同時,將公告送達北京某公司。該公司表達積極整改并希望調解結案的意愿。檢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推動公司完善管理,提出具體要求。北京某公司積極配合,對所運營App中兒童用戶注冊環節、兒童個人信息儲存、使用和共享環節、兒童網絡安全主動性保護等方面細化出34項整改措施,突出落實“監護人明示同意”等規則,重點制定單獨的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則、用戶協議,建立專門兒童信息保護池、創建推送涉未成年人內容的獨立算法等制度機制,并明確落實整改措施時間表。同時,該公司表示將結合整改,完善管理制度,自愿接受網信等部門審查,并愿意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2021年2月7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在法庭組織下,雙方在確認相關事實證據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一是被告停止對兒童個人信息權益的侵權行為,對涉案App按照雙方確認的整改方案、時間推進表執行整改;二是被告完成整改后,對整改情況及效果進行評估,并向公益訴訟起訴人、人民法院出具報告書;三是被告將整改方案及整改完成情況報送網信部門,接受審查;四是被告在《法治日報》及涉案App首頁公開賠禮道歉。經30日公告,3月11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出具調解書結案。
多方規范網絡運營者對信息安全保護的主體責任
在APP治理方面,工信部通過制定標準、技術檢驗、專項整治、行業自律等措施,大力整治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彈窗騷擾等侵害用戶權益的行為。
去年,工信部累計檢測了 208 萬款APP,通報了 1549 款違規APP,對 514 款拒不整改的進行下架處理。
根據檢察機關工作建議,北京市網信辦制定了《關于開展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護專項整治的工作方案》,對屬地重點直播和短視頻平臺逐一梳理,壓實網站主體責任。
12月31日,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對應用算法推薦技術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治理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作出了進一步規范。
趙禮杰表示,未成年人的信息安全保護,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工程,除了政府部門加大監管力度,有關企業踐行合規責任外,還需要廣大公眾提升未成年人信息保護的意識,政府有關部門、媒體以及全社會相關單位積極投身于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護的工作中。
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謝曉曉表示,除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關于網絡視聽節目信息備案系統的升級的通知》、政府對網絡短視頻平臺的相關規定外,還需要有配套措施有效提升政府監管及服務能力。各政策間如何平衡,如何互補,通過何種有效措施調動未成年人選擇青少年模式的積極性,如何促進學界與行業的密切合作,都是政府進一步加強監管及服務能力的著力點。
趙禮杰表示,對于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合規涉及《民法典》《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等諸多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企業開展未成年人信息安全保護合規的專業門檻較高,投入相對較大。
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個人信息特別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意識普遍偏弱,往往并不關注未成年人在APP注冊等環節的用戶協議以及隱私條款的關于未成年人個人信息處理的特別提示內容。
曹莉說,工信部的下架力度無法讓一些APP企業進行有效合規,原因是一方面確需從外部引入“合規官”的專業角色才能幫助企業進行有效合規,另一方面,對不合規的企業懲罰力度仍舊不夠大。
她認為,增加法律懲罰力度可以從兩方面入手:增加企業罰金。讓企業衡量違法違規成本時,認為違法行為的后果對自身利益有損時,企業會進行合規處理。設置行業準入機制,可設立比如對違規APP進行永久性下架等規則,對于嚴重違反相關的企業禁止再次從事該行業。
統籌運用四大檢察職能,充分發揮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優勢
在2019年1月17日召開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提出,要主動適應形勢發展變化,深化內設機構改革,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最高檢察第九檢察廳廳長那艷芳介紹,2021年,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保護公益訴訟立案6633件,是2020年的4.2倍,是2018、2019兩年總和的3.3倍。其中涉及點播影院、電競酒店、密室劇本殺等新興業態治理。
最高檢第九檢察廳副廳長陳曉在發布會上介紹,檢察機關發現該APP的信息推送存在使兒童受侵害的風險后,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使該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行為并進行整改,同時,帶動了互聯網企業完善行業規則,通過小案推動了網絡大環境的治理。
指導性案例的指導意義中還指出,對于跨行政區劃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公益訴訟案件,應綜合考慮案件性質、領域、訴訟便利、有利整改等因素,確定管轄機關。
曹莉表示,這份指導案例還向社會公眾宣傳了檢察機關的四大檢察職能,幫助公眾了解檢察機關在此方面也可以提供救濟。
“本指導案例的亮點是人民檢察機關針對網絡侵犯未成年人個人信息權益的情形,綜合開展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并注重加強兩種訴訟類型的銜接和協同,這也是檢察機關對《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規則》的踐行,人民檢察院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任務,就是通過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支持適格主體依法行使公益訴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劉會麗說。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