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經達2億人左右。龐大的群體數量、靈活性的勞工特點以及與平臺之間法律關系認定的模糊性,都給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帶來了挑戰。
今年全國兩會,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李少平聚焦于該話題提出提案。他認為,目前涉及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立法層面、行政規章層面以及行業管理層面仍然需要進一步銜接,并建議盡快完善相關立法、用工政策和司法解釋,統一新業態用工法律規范體系。
對于如何處理好平臺經濟和勞動者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的問題,李少平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一方面,要合理界定平臺企業責任承擔規則,保障平臺支撐的業務;另一方面,也應當根據用工事實,綜合考慮勞動者對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的自主決定程度、勞動過程受平臺企業控制程度、勞動者為平臺企業工作的持續期間、勞動者能否決定或者改變交易價格等因素,依法審慎認定勞動關系。
傳統勞動關系認定理論迎挑戰 亟待健全完善規則制度
《21世紀》:今年你提了關于新就業形態用工的提案,是出于何種考慮?
李少平:外賣、快遞等新型用工模式的出現,改變了傳統“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交易模式,客戶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便利的背后,是無數外賣、快遞小哥們風雨無阻的勞苦奔波。然而,外賣、快遞等行業由于體量大、范圍廣、從業人員多,各大APP平臺、配送公司、勞務外包公司之間的關系并不清晰,往往會出現配套合作、服務外包、勞務派遣等情況。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發展也造成了“快遞小哥”“外賣騎手”等新職業勞動關系的認定難題,進而導致此類群體的勞動權益難以得到應有的保障。
目前,我國平臺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時期,極具靈活性的網絡平臺用工的興起對傳統勞動關系認定理論帶來巨大挑戰。國家統計局發布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經達2億人左右,新就業形態蓬勃發展。
新就業形態用工當前仍然存在類型化的新情況、新問題,如若不能得到妥善處理,很可能會影響社會穩定、制約平臺經濟發展。
《21世紀》:目前司法實踐中,我國對新就業形態用工法律關系的規定還存在哪些問題?
李少平:據我觀察,有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新型用工實踐發展迅速,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工作時間、工作量、管理方式、報酬支付等均有新的特點,平臺企業與勞動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呈多元化,不同于傳統、典型的勞動關系,亟待健全完善規則制度,加快健全平臺用工法律法規,及時彌補規則空白和漏洞。
二是現有法律法規存在一定的滯后性,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就業形態發展需要。雖然目前已經出臺了一些政策性文件,但新就業形態用工產生許多新的法律問題,在規范和處理時依據仍然不足。
三是實踐中有很多涉新就業形態糾紛,雖然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法院等相關部門妥善處理,但是類型化的新情況、新問題有待處理。
《21世紀》:我們注意到,去年以來針對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出臺了一些政策性文件,有聲音指出相關規定仍然沒有到位,如何解決這一問題?
李少平:的確,去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出臺的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指導意見,實施分類保障措施,賦予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勞動者基本勞動權益保障,填補了規范空白,對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不過,立法層面、行政規章層面以及行業管理層面仍然需要進一步銜接。建議盡快完善相關立法、用工政策、司法解釋,統一新業態用工法律規范體系。
規制平臺用工管理算法 明確算法規則生效要件
《21世紀》:當前平臺經濟運行很大程度上依賴于用工管理算法,隨著監管對算法的不斷深入,你覺得法律制度設計應如何與技術話語、算法規則相結合,對平臺算法進行有效規制?
李少平:平臺經濟下,平臺用工通過用工管理算法決定了工作時間、地點、工作量、獎懲辦法等。勞動者一旦接受平臺派單,則需按照平臺算法執行相關行為;出現勞動事故時,勞動者權益往往因為算法管理隱蔽性難以找到承擔責任的用人單位;勞動者為防止因為違背算法設定的工作時間或者工作量等受到懲罰,出現闖紅燈等違背交通規則和社會秩序的行為。
平臺企業在依托互聯網平臺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應當通過管理和獎懲舉措,引導和教育勞動者遵守國家法律和規則,遵守社會秩序,形成“寧可慢下來,也要守法律”的良好氛圍。要對平臺用工管理算法作出規制,明確算法規則生效要件,賦予平臺企業對算法合理性的舉證責任,如果平臺算法規則存在不符合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未考慮交通狀況等客觀因素以及其他不合理情形時,就需要探究該算法本身的合理性。
《21世紀》:近年來,平臺經濟、新就業形態不斷發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推動平臺經濟有序健康發展已成為基本共識,如何處理好平臺經濟和勞動者權益保護之間的關系?
李少平:一方面,平臺經濟下,互聯網平臺改變了傳統意義上的勞動力市場和勞動關系。要合理界定平臺企業責任承擔規則,保障平臺支撐的業務,促進外賣快遞、網約車、網約代駕、直播帶貨等行業健康有序發展,避免對平臺經濟造成沖擊。
另一方面,“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應當根據用工事實,綜合考慮勞動者對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的自主決定程度、勞動過程受平臺企業控制程度、勞動者是否需要遵守平臺企業工作規則、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勞動者為平臺企業工作的持續期間、勞動者能否決定或者改變交易價格等因素,依法審慎認定勞動關系。要加強廣大新業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特別是職業傷害保障等基本勞動權益的保障。
完善專業化審判機制 輸出網絡空間治理裁判規則
《21世紀》:我們注意到,你參與了中央依法治國辦的地方督查工作,據你督查看來,地方在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還存在什么問題,未來如何完善?
李少平:近年來,各地有力推動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在地方落地見效,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但也要看到,一方面部分地方學習宣傳形式單一,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重視不夠;另一方面法治政府建設還有短板弱項,全面規范依法履職能力有待加強,“放管服”改革還不到位,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需進一步深化,基層法治力量薄弱等。接下來,各地應抓緊抓實問題整改,突出問題整改成效,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加強新業態和新領域的依法保障和規范發展。
《21世紀》:你長期關注和參與了互聯網司法建設,在你看來互聯網司法建設未來發展方向是什么?
李少平:我國互聯網發展具備優勢,依托于此,人民法院將推動互聯網司法發展納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整體改革,積極探索推動審判方式、訴訟制度與互聯網技術深度融合,著力構建中國特色、世界領先的互聯網司法新模式,創造更高水平的數字正義。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三個在線規則,正是在現行訴訟法律制度框架下,對在線司法活動作出的全方位規范。《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主要針對在線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在線調解規則》主要針對在線調解活動,《人民法院在線運行規則》主要規定在線司法活動的技術保障。
可以說,“三個規則”的出臺,有效覆蓋了司法活動全領域,貫穿了審判執行全過程。“三個規則”的實施,將進一步打破時空限制,使人民群眾參與訴訟和調解的方式更加便捷、渠道更加多元、成本大幅降低;各類在線司法活動將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合法規范、嚴謹有序;各類系統建設的目標定位更為清晰,為在線司法活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目前,人民法院互聯網司法建設已經基本完成了試點探索和建章立制的階段。近期,互聯網司法工作更應該在精準落地、積厚成勢、鞏固提升上下功夫,推動互聯網司法均衡有序發展,深化互聯網法院建設,并加強司法科技創新應用。
著眼未來,人民法院還需從以下四個方面提升互聯網司法建設水平:一是加大探索創新力度,繼續發揮互聯網法院引領示范作用。二是全面提升科技應用水平,推動司法審判模式整體性變革。三是完善專業化審判機制,積極輸出網絡空間治理裁判規則。四是繼續加強改革系統集成,完善互聯網司法建設配套舉措。
現在世界各國都在大力發展互聯網司法,我國也要繼續加強互聯網司法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完善對話協商機制,與世界各國共同推進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變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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