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王帥國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提交28件議案和建議。其中,在《關于完善新能源大交通體系建設,促進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建議》中,張天任提出,推進四輪低速電動車相關管理體系建設,讓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在陽光下健康發展。
四輪低速電動車,俗稱“老年代步車”,由于比汽車好操控、價格低、速度低、準入門檻低,該類機動車的使用者通常是老年人,使用場景是買菜、接送小孩等等。
在張天任看來,四輪低速電動車是便民、利民、惠民的產業,只是迫于沒有針對性的管理規范,目前還存在一些問題。因此,他建議從四輪低速電動車的生產、使用、管理等多方面建立完整的管理體系,兼顧交通治理與人民生活需求。
市場需求與管理難題同在
近年來,中國低速電動車銷量大幅增長,市場發展迅猛。相關統計顯示,在沒有任何補貼的情況下,低速電動車產銷量保持著年均超過30%的增速。
而隨著中國老齡化程度越來越高,低速電動車的需求也將進入爆發式增長期。2025年,中國60歲以上老年人將達到3億人,人口占比21%,在年輕人工作壓力較大,不能分出多余精力照顧老人的情況下,四輪低速電動車將成為解決這些老人的出行需求的有力選擇。
張天任表示,四輪低速電動車是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有機組成部分,該產業的迅速發展對于擴大內需、拉動就業、發展綠色出行乃至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有一定現實意義。
需求很大,問題也不少。張天任在調研中發現,目前群眾以及行業反映的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健康發展的難點主要集中在以下五點:
一是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政策不夠明晰。目前,四輪低速電動車仍然面臨可以生產,可以銷售,卻不能上牌的尷尬局面。在實際管理中,各地管理“條例”、“辦法”又不一樣,有的地方允許上路,有的地方又不允許上路,相互矛盾。
二是四輪低速電動車的“合法身份”遲遲未能得到認可,損害消費者權益的現象時有發生。由于缺乏合格證、3C認證(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等,很多四輪低速電動車無法上牌,導致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執法、消費者遇到糾紛進行維權非常困難。
三是缺乏行業技術規范,產品質量不能保證。標準遲遲未能出臺,行業內對低速四輪電動車的各項指標分歧過大,困擾著整車企業的產品設計和技術改造工作,產品一致性和產品質量也不能保證。
四是四輪低速電動車“路權”仍不明晰。四輪低速電動汽車屬于機動車,如何辦理牌照、如何落實路權各地政策不一,管理并不規范,亟待政策給予正確的引導,解決買車易、用車難、出行難問題。
五是車型品類管理仍不明確,標準過高可能扼殺產業,并留下隱患。從原計劃將四輪低速電動車作為一個單獨品類管理到直接將其定位升級為電動乘用車,很可能淘汰絕大多數現有的四輪低速電動車企業,甚至扼殺整個上、中、下游產業。同時由于巨大的市場需求存在,不排除會有部分企業到外圍非法生產,不合格、不安全產品仍然流向城鄉結合部或農村市場,留下隱患。
應給新生事物包容的發展環境
針對人民的巨大需求與行業發展存在諸多問題之間的矛盾,張天任建議,以實現“雙碳”目標為指引,從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推進新能源大交通體系的建設,滿足綠色出行多樣性需求。他認為,四輪低速電動車是一個新生事物,應該給一個包容、寬容的發展環境,通過制度引導其健康有序發展。新能源大交通體系,應該是多元、包容、具有多樣選擇性的綠色出行體系。
對此,他給出三點建議。一是合理歸類,明確產品屬性。將四輪低速電動車作為一個單獨品類管理,定義為“電動四輪摩托車”,納入摩托車管理的方案,定義為“微型低速電動汽車”,在“低速”技術規范領域,與已有小型電動汽車區別開來,同時將路權也區隔開。
二是建設差異化技術規范體系,平衡負外部性(指行為主體的活動對他人和社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特征。根據四輪低速電動車的技術特點,制定專門的技術規范體系,盡可能地通過技術規范約束,來消除其低質、安全性較差、配置混亂等負外部性特征。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規范,要與傳統意義上理解的小型電動乘用車區別開來,如果技術標準過高,那就失去意義,可能直接扼殺這一行業的發展。
三是實施差別化交通管理,保障安全暢通。在路權、車輛注冊登記、牌照管理、駕駛證管理、事故處理和保險等方面,對四輪低速電動車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保障安全暢通。
“每一個新生事物都有其出現存在的合理性,在四輪低速電動車的管理規則制定以后,技術的發展和市場的需求將會引導這一類產品充分發展,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求。”張天任表示,期待四輪低速電動車產業能真正實現在陽光下健康發展,為綠色出行,實現“雙碳”目標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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