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向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和適老化改造”。這也讓無障礙環境建設引發關注。
無障礙環境,既包括物質環境的無障礙,也包括信息和交流的無障礙。作為提升新型城鎮化質量的重要舉措,無障礙環境建設是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重要條件,同時也是便利老人、孕婦、兒童、傷病患者等人群生活的重要舉措。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我國殘疾人總數超8500萬。另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我國60歲以上人口為2.64億,占總人口18.7%。
全國人大代表方燕是陜西省律師協會的副會長,長期關注殘疾人士、老年人、未成年人的權益保障。今年兩會期間,包括她在內共30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出了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治化、盡快制定《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的議案。此外,方燕還提交了關于提高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的建議。
方燕告訴新京報記者,希望能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的框架下制定相關法律,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有”了之后,解決“好”的問題。通過國家政策的支持、立法修法的完善,制定全國統一的標準和規范,推動全社會樹立無障礙的意識,讓無障礙成為社會共識。
全國人大代表方燕。受訪者供圖
“通過立法讓無障礙成為社會共識”
新京報:關于“無障礙環境建設”的議案建議,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方燕:今年我一共提交了5項議案,23項建議。5項議案中,主要涉及無障礙環境建設、老年人權益保障、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修法內容。
關于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治化的議案,由30名代表共同提出。我們建議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的框架和組織架構下,盡快制定出臺《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借此進一步改善殘障人士、老年人、孕婦及其他有特殊需求人群的生活條件,讓他們能夠平等地參與社會活動,享受社會進步帶來的便捷和快樂。
關于提高無障礙環境建設水平,建議進一步建立健全無障礙環境建設的長效工作機制,由政府主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配合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同時,殘聯、中國老齡協會等單位,進一步發揮其在推進無障礙建設中反映、呼吁、協調、配合、推動的作用。
新京報:你是在什么樣的契機下開始關注無障礙環境建設問題的?
方燕:十多年前,我就注意到路旁的無障礙坡道常常過陡,盲道經常被機動車、自行車占用,無障礙衛生間較少等情況。殘疾人等面臨最大的問題就是出行難,出行不方便、不安全。比如一個人坐輪椅出門,如何上公交車,就是個問題。
另一方面,2022年冬殘奧會正在進行中,運動員們頑強拼搏,但我們也要看到,他們在生活出行中還有諸多不便,這也引發大家對無障礙環境建設的關注。今年很多人大代表都提出了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立法,而且我了解到,全國人大已經考慮把《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了。
新京報:之前的調研中發現了哪些情況?
方燕:我和不少熱心朋友進行過交流,好多人希望對老舊小區、公共場所等地方的無障礙設施進行更新和改建。
我發現的問題中,第一是各地之間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差距較大,農村和城市間的差距也較大,有一些城市的老舊設施并沒有進行無障礙改造,或是無障礙設施設置的并不合理。
第二是全社會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意識還有待提高。很多人對“無障礙”的內容和意義并不了解,而且認為無障礙環境的建設和維護與自己并沒有關系。希望通過國家政策的支持、立法修法的完善,推動全社會樹立無障礙的集體意識,讓無障礙成為社會共識。
“應制定全國性的標準和規范”
新京報:目前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法治化存在哪些不足?
方燕:首先,我國2012年發布和實施了《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但作為行政法規,在很多方面已經有些落后,比如規定內容較為原則性,內容過于籠統,法律責任較為單一。因此,需要對其中的有些概念進行更新,增加交通、文化旅游、民政、衛生、教育等多個部門在無障礙環境建設中的職責。
我認為還應當增加對無障礙設施改造的經費保障相關內容,并進一步明確各責任主體的法律責任。
另一方面,雖然有關無障礙環境建設的相關條文在《殘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有相對集中的體現,但細分領域的法律如《建筑法》《道路安全法》《民用航空法》《鐵路法》等,都沒有涉及相關的內容,不同法律之間缺乏協調統一。
第三,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比如相關責任主體的表述不一致,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不統一等。
究其根本,是沒有一部統一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法》。
新京報:無障礙環境建設為什么需要立法?
方燕:一旦有法律做支撐的話,相關的法律責任相對就會明晰。如果違反相關條款會面臨處罰,通過立法倒逼,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
在全國層面的立法,還可以對相關無障礙的設施建設、信息交流和社會服務等方面制定統一的標準和規范,這樣,無障礙環境建設才能落地。
另外,我建議把每年五月第三個星期日的全國助殘日,同時列為無障礙環境建設日,來加強全社會對無障礙建設的認可。
“建議引入無障礙檢察公益訴訟制度”
新京報:無障礙環境建設應該如何推行?
方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應該是一部指導性的法律,無障礙環境建設涉及市政建設、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區服務等諸多領域,是一項綜合性、跨部門的系統工程。
無障礙設施建設也是城鄉建設、信息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民政、交通運輸、教育、公安、文化、財政、發改委、旅游、民航、鐵路等部門齊抓共管,無障礙環境建設才能全面推進。
新京報:具體來說,應該怎么做?
方燕:比如無障礙信息交流方面,鼓勵通信終端設備制造商提供與無障礙信息交流服務相銜接的技術和產品,鼓勵相關企業在即時通訊、遠程醫療、教育學習、地圖導航、金融支付、網絡購物和線上約車等服務中提供無障礙支持,將無障礙化納入產品和服務的日常維護流程。增加緊急呼叫與熱線服務的無障礙相關內容,增強對重要商品包裝閱讀無障礙的保障。
在社會服務方面,除了原來條例中提到的完善社區公共服務功能、完善緊急呼叫系統、為需要無障礙設施改造的貧困家庭提供補助、為視力殘疾人提供盲文選票等4項,還建議增加無障礙門診、教育教學、政務服務、智能信息等社會服務的規定,以及在公共場所為殘障人士及特殊群體提供輔助器具、人工指引服務。
在保障措施上,建議引入無障礙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更好地保護殘障人士等群體的無障礙權益。
新京報:國內哪些地方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方面做得比較好?
方燕:香港在無障礙環境建設方面已經有了近五十年的實踐經驗,相關政策的不斷更新、設計理念的不斷完善、民間組織和社會公眾合作的不斷加深,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有特殊需求的群體出行。
從細節來看,香港作為垂直城市,隨處都設有升降機方便殘障人士出行,地鐵提供輪椅折疊板,公交車也配備了輪椅斜板,可伸出至人行道路面,另外也有專門為殘障人士提供的康復巴士等。這些都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我們可以逐步建立健全國家無障礙環境建設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在優先發展重點區域和相對發達城市的無障礙設施和提高意識的同時,逐步帶動其他城市及鄉村發展,從而走出我們國家獨特的無障礙環境建設道路。
新京報記者 李聰 編輯 袁國禮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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