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康網3月30日訊 一向低調的瑞士奢侈品牌Bally近日因以次充好被罰4.1萬元。
3月28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官網顯示,Bally關聯公司巴麗(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日前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4.1萬余元,沒收違法所得4085.5元。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被罰款原因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經查,上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以1590元的單價進口Bally女裝針織上衣75件,連同海關關稅在內,該款貨物成本單價為1904.5元。截至2021年8月18日,上述公司下設Bally門店共銷售1件,銷售額為5990元,其中利潤為4085.5元,即違法所得數額。
公開資料顯示,Bally由瑞士紳士CarlBally創立于1851年,以制鞋起家,產品包括奢侈皮鞋、皮帶、皮包、錢包和服裝。該品牌于1986年進入中國市場,也是首批進入中國的奢侈品牌。截至2021年12月,Bally在中國設有60家精品店,線上開設了官網、微信小程序、天貓旗艦店以及京東旗艦店。
2018年,中國紡織巨頭山東如意集團(002193)曾表示愿以近7億美元的價格從母公司JAB集團手中收購Bally的多數股權。但在2021年,該交易被宣告失敗,截至目前,JAB集團仍然是Bally的大股東。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Bally在中國內地的業績并不十分理想。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銷售者銷售產品,不得摻雜、摻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規定: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小康網綜合中國經濟網、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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