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科潤達等若干核酸檢測企業被曝檢測結果報告“假陽性”。上海市黃浦區多個街道居民反映,他們核酸檢測檢出陽性,但多次抗原自測均為陰性,在復核結果出示前,已被集中轉運至方艙醫院,且次日復核結果顯示為陰性。北京、上海等地衛健委均表示,將對相關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調查,對相關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以來,中國多地對中高風險區域乃至整座城市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近日更是要求大城市建立步行15分鐘可達的核酸“采樣圈”,核酸檢測的地位被抬到史無前例的高度。
隨著各地對核酸檢測網點便捷性、產能供給彈性提出更高要求,更多第三方檢測機構可以在居民區、交通設施周邊靈活布點,在全國調度核酸檢測人員,并擁有一大批具備P2等級實驗室資質。這些都意味著商機。
面對傳播力更強的奧密克戎變異毒株,一些地方的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24小時內完成一輪全員核酸檢測”,將交付效率拉高到“魔鬼級”,倒逼核酸檢測企業分秒必爭地擴張產能、組織采樣、運輸樣本、設備檢測、出示結果。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時限完成檢測任務的企業則遭到政府通報甚至處罰。4月23日,合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報,和合醫學、諾為爾醫學等兩家實驗室在蜀山區區域核酸檢測中,超能力承攬檢測業務、嚴重超過承諾時間出具檢測報告,影響合肥市對疫情形勢及時研判。
在高漲的需求和時效的壓力之下,核酸檢測結果不準確的現象時有發生。兩年多以來,北京、河北、河南等地都通報過第三方檢測機構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案件,多為偽造檢測結果。筆者認為,核酸檢測假陽性的因素相當復雜:一方面是檢測技術局限性,業內公認的假陽性率在千分之三到千分之五;另一方面是個別企業主觀惡意,以額外的陽性病例驅動更多的復核檢測量、全員檢測量,并獲得超額利潤。
如何讓核酸檢測既管測又管準,筆者建議如下:
一是強化核酸檢測公司資質管理。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面向全社會發展采樣點的代理商,向其輸出標準化硬件能力,但對服務人員等軟件疏于管控;有的上游耗材、設備企業受國家帶量集采影響利潤稀薄,打起下游獨立檢測實驗室的主意,一些新成立不到半年的核酸檢測企業就開始大規模提供服務。核酸檢測作為一項“準公共產品”,應當破除過度逐利的動力機制,建議各地叫停創收驅動的城市代理商模式,并在地方政府采購項目的競標規則中設置成立年限、規模優勢、歷史績效等門檻,遏制“皮包公司”中標。
二是從管價格轉向管服務。當前,各地醫保局將核酸檢測服務收費從三位數壓縮至“多人混管”模式下的個位數,但保本微利的成本定價法對明星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不太適用,后者還可通過創新商業模式,拉高一二級市場的估值/市值,繼續獲得更高商業回報。因此,地方政府要理性看待成本價格政策的局限性,從績效產出政策更好發力。
比如,加快建設用于遠程監管的區域級核酸檢測監管平臺,并培訓市場監管執法隊伍具備核酸檢測服務現場監管能力;在地方政府放寬“僅限醫護人員”資質后,要強化對市場化檢測員的招募、培訓、管理、退出等一條龍管理;各地衛健委要聯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采而不檢”“樣本掉包”等嚴重違法行為,決不能讓企業的欺詐行為誤導高層防疫決策、浪費公共財政資金。
三是調整配套政策確保“又好又快”。有些地方的運動式防疫導致執法標準扭曲、基層人員疲憊,對核酸檢測陽性結果的個體,或者直接取消二次把關的復核環節,或者在復核結果出具前就按陽性病例予以隔離。為此,要將核酸檢測陽性復核、抗原檢測交叉比對作為確診病例的強制標準。同時,教育系統和社會面核酸檢測要推進結果互認,避免師生重復開展核酸檢測,拉高不必要的需求量,造成核酸檢測系統負擔。最后,在完成核酸檢測后,上海一度出現疾控中心、市民健康碼“一陰一陽”現象,背后可能是CT值的新舊標準認定不一致問題,也可能是檢測結果數據傳輸不及時的問題,挫傷社會公眾對核酸檢測服務的信任度,后續要加以避免。
(作者為價值醫療顧問專家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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