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姚倩)5月25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醫療救治組發布關于進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價格的通知。通知提出,進一步下調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政府指導價。各省份要將單人單檢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檢統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實行檢測價格和試劑價格分開計價收費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設置封頂標準。進一步下調公立醫療機構新冠病毒抗原檢測的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開展的新冠病毒抗原檢測服務,按照“價格項目+檢測試劑”的方式收費。其中,“新冠抗原檢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政府指導價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元;新冠抗原檢測試劑(含采樣器具)按照實際采購價格零差率銷售;“價格項目+檢測試劑”收費總額的封頂標準降至不高于每人份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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