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一年離婚欲要回20萬彩禮# 最終法院判決女方返還11萬元】#閃婚一年離婚女方被判返11萬彩禮#,據錢江晚報,近日,浙江杭州,淳安法院發布一則典型案件。阿強與阿珍見面9天后閃婚,阿強父親轉賬給女方20萬元作為彩禮,雙方相處一年后逐漸產生矛盾阿珍提出離婚。阿珍認為阿強沒有婚前用心,婚前承諾的婚后買房買車,也遲遲沒有兌現,阿強則認為阿珍騙婚將其告上法庭要求離婚并返還20萬彩禮及“三金”。法院了解到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彩禮數額較高,雙方也沒有生育子女,20萬彩禮使男方家債臺高筑,且男方有先天性的耳朵和四肢障礙,獨立生活能力確實有些欠缺,最終兩人達成協議:雙方離婚,女子返還彩禮11萬及“三金”。(視頻@沸點視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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