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相關群體落戶政策再一次放寬。
根據同時公布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以下簡稱“評分辦法”),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其他“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上海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最新的“評分辦法”相當于將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落戶的范圍新增了“在滬各研究所、各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此前的戶籍評分辦法對應的范圍為“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碩士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設學科應屆碩士畢業生,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學、上海紐約大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參照“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執行。
此外,最新“評分辦法”還提到,在滬“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五個新城、南北地區重點轉型地區用人單位工作的,符合當年度“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即可落戶。
此條落戶要求也有所放寬,將范圍擴大至“五個新城、南北地區”。根據去年11月的政策,僅五個新城和自貿區新片區就業的上海市應屆研究生畢業生符合基本條件可直接落戶。
受疫情影響,2022年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調整為分兩批集中受理:第一批為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31日(工作日);第二批為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工作日)。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上海今年第二次放寬落戶政策。
今年6月7日,上海市人社局發布的《關于助力復工復產實施人才特殊支持舉措的通知》提到,在符合留學人員落戶基本條件的基礎上,畢業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繳費時間要求,全職來上海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辦落戶;畢業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全職來上海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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