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7月5日電 據高檢網5日消息,近日,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原黨委常委、副總經理張重詠(副廳級)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衡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高檢網截圖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重詠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衡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重詠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三湘風紀網2021年12月1日通報,張重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衡陽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張重詠簡歷
張重詠,男,漢族,1961年7月出生,湖南華容人,1980年12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1年8月至1999年8月,歷任湖南省華容縣糧食局副局長、糧油總公司副經理、經理;1999年9月至2013年11月,歷任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湖南分公司業務處辦事員、經貿公司經理、綜合處副處長、倉儲管理處處長;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央儲備糧湘潭直屬庫主任;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湖南分公司綜合人事處處長;2017年11月至2021年7月,任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2021年7月退休。(簡歷來源: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 湖南省紀委監委)
(中新經緯APP)
編輯:王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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