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人社局網站消息,在2021年度積分落戶工作中,經查明7名申請人存在積分落戶材料弄虛作假行為,其中車某某、張某、張某某、董某某、郭某虛假申報并使用無效婚姻關系憑證,李某某隱瞞刑事犯罪記錄,習某某提供偽造公民身份號碼更正證明。
為維護廣大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嚴肅申報紀律,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規定,對上述7人作出失信處理,現將處理情況通告如下:
取消車某某、張某、張某某、董某某、郭某、李某某、習某某7人2021年及以后5年內的積分落戶資格,上述信息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予以記錄。
編輯 趙熹 來源: 北京市人社局網站
值班編輯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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