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7月14日,網傳一位名叫“提子”的美食網紅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視頻。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噬人鯊,相當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此后,#網紅疑用瀕危大白鯊做美食#迅速沖上熱搜。
7月31日,據南充警方,經鑒定,網紅“提子”視頻中的鯊魚確是噬人鯊(也稱大白鯊),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網傳視頻顯示,該美食博主在海鮮超市門口,將一包裹拆開,里面裝著一條體型碩大的“鯊魚”,引來不少路人圍觀,視頻稱“大白鯊”長2米。
在城里擺拍后,該博主和其他人將這條“鯊魚”運到鄉下二舅舅家里,并進行分割。該博主在室外燒了一口大鍋,夸張地用了很多調料,魚尾部用來燒烤,魚體上灑滿了紅色調料。值得注意的是,在該視頻畫面中的左上角,還寫有“人工養殖可食用”的字幕。
視頻中的海鮮超市老板表示,鯊魚并不是自己店里售賣,而是博主提前帶來進行拍攝的,自己只是借用場地。
7月14日晚,有媒體聯系當事博主“提子”,對方表示,視頻里的“鯊魚”并非噬人鯊,也不是瀕危動物,而是“尖齒鯊”,“我是通過正規渠道的,我們這邊也在找律師了。都是那些人亂說。”該博主表示,這些人是在誹謗,目前還沒有警方聯系她。
圖片來源:封面視頻截圖
7月15日,有媒體記者在電話中詢問該博主購買渠道,其在電話中表示,她再三和賣家確認,鯊魚來源渠道正規。
而據中國漁業協會原生水生物及水域生態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周卓誠稱,視頻中的鯊魚為噬人鯊,也稱大白鯊,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依照法律,捕撈后不管死活都需要拋棄入海,上岸、銷售、購買都違法,并且噬人鯊沒有人工養殖。周卓誠還表示,在我國大陸地區,并沒有名為尖齒鯊的鯊魚,如果當事網紅堅持認為自己視頻中用的是尖齒鯊,那建議她出示完整的帶有批文的合法來源證明。
另有科普博主表示,尖齒鯊確有其物,其正式中文名為大孔沙條鯊,在我國見于南海和臺灣南部海域,只是在我國臺灣地區被叫作尖齒鯊。大孔沙條鯊的體色、頭部形態、眼睛、鰭和體型都與噬人鯊有明顯區別。大孔沙條鯊的極限體長為1米,成年個體平均體長為0.6-0.9米。而視頻中的鯊魚的體長明顯不止1米。
據了解,這位名叫“提子”的博主在某短視頻平臺擁有100多萬粉絲,其主要發布用海鮮制作美食的視頻。目前,該博主短視頻賬號所有視頻均已消失。
7月31日,媒體從南充警方獲悉,經鑒定,網紅“提子”視頻中的鯊魚確是噬人鯊(也稱大白鯊),關于噬人鯊來源,并未透露,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舉報者為獲取信任
成為直播間“榜單大哥”
7月15日晚,一名為“神話Q爆風”的博主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自己是舉報網紅“提子”的平臺賬號當事人。
為找出背后供應商,“神話Q爆風”策劃了一系列活動。Q先生稱在事情發酵之前,就已發現“提子”視頻中鯊魚疑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我是一名生態生物保護關注者,朋友刷到‘提子’視頻中的鯊魚,截圖給我”,之后Q先生咨詢了幾位生態領域的專家,“我們一致認為是‘大白鯊’”。
Q先生和幾位志同道合的朋友決定,在“提子”直播時,通過花錢成為“榜單大哥”,獲取信任。不過,該計劃因“提子”提前下播而“泡湯”。
此外,他翻閱“提子”以往視頻發現,一沿海漁港的視頻場景曾多次出現。“我找了幾位懂行的專家,推斷出那個海邊的漁港應該是在浙江,于是給浙江海洋與漁業局打了電話,那邊現在也正在追查。”
此前有人買賣大白鯊牙被判刑
據了解,噬人鯊,又稱大白鯊,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相當于我國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3月,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制品名錄》,噬人鯊名列其中。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另據媒體檢索發現,江蘇省東臺市人民法院在2019年曾審理過一起買賣大白鯊牙的案件。相關判決文書內容顯示,2012年9月,被告人張某將3顆大白鯊(又名噬人鯊)牙,以1.8萬元的價格賣給被告人顧某。經鑒定,這3顆鯊魚牙中有2顆為噬人鯊所有,噬人鯊系《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所列的保護動物。最終,顧某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張某因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編輯丨張蘭 綜合封面新聞、南方都市報、新聞晨報、新浪微博
圖片丨短視頻平臺截圖、新浪微博截圖、封面新聞視頻截圖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