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武漢,女子投資百萬元種千畝南瓜遭村民頻繁偷竊引發關注。當事人余女士稱,偷南瓜的多為老人,他們拿蛇皮袋裝瓜,被抓后還稱身體有病裝可憐。8月22日,余女士再發視頻稱,在與村委協商期間,又有村民將地里的南瓜砍爛。
23日,新洲區潘塘街辦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已派人去地里監管,有關部門正在處理,“(在村里)宣傳一下,讓別人不要去偷。”
24日上午,新洲區潘塘派出所工作人員向正觀新聞記者表示,“這件事我們和政府部門都正在依法處理中。”
女子投百萬元種千畝南瓜
被附近老人組團偷竊
8月20日20時許,一則短視頻在網絡上發布,畫面中,民警指著地上,詢問一個老漢:“這是不是你偷的?”聽到這話,老漢一個勁兒搖頭。
即便地上已經散落著幾個大小不一的南瓜和編織袋,老漢仍不服氣,拒絕配合民警工作。一旁的視頻拍攝者余女士氣憤地說:“你看,每個來偷瓜的人都道德綁架我,明明是自己來偷東西的,仗著年齡大……”余女士表示,她沒有一點辦法,這些人被抓到了就以死相威脅。
當日23時許,余女士更新了后續,她站在公安局門口,一邊流淚,一邊傾訴自己的無奈,“我每天早上天沒亮就起來守瓜,我們這邊婆婆爹爹不懂法,法律也制裁不了他們,(因為他們)年齡大。”余女士表示,自己是“95后”,還在創業階段,為承包這千畝瓜田投資了一百多萬,目前還欠著60多萬的銀行貸款。因為偷瓜的事,每天一睜眼就要跟警方打交道。
此后,余女士先后發布了一系列視頻,記錄前來偷瓜的老人。這些老人有徒手抱的、拿麻袋裝的、用板車拖的,但都有個共同點——在被抓到后,會自稱有高血壓或心臟病,或者以死相威脅。她對此束手無策,“設圍欄根本不實際,我估計再投資100多萬就只夠設圍欄,還不一定能夠裝下去。”
余女士:當地派人調解后
南瓜又被老人砍爛
無奈之下,余女士雇傭了工人去摘南瓜,她表示,如果不這樣做,這些瓜遲早會被當地的老人偷完。22日晚,余女士發視頻稱,當日市政府派人過來調解,并磋商解決方案,本以為老人會有所收斂,沒想到在村委會協商期間,老人又組團將地里的南瓜砍爛。
至于網友建議的裝監控、開直播抓偷竊者等辦法,余女士覺得因為種植面積過大無法實施。“今年旱災又減產,已經沒有資金去投入了。”
在接受時間視頻采訪時,事發地所在的熊店村村書記回應稱,已提醒承包商樹立警示牌,村委也可以配合處理,“如果瓜再被偷可報案報警,村民偷南瓜是不對的”。
23日下午,正觀新聞記者致電熊店村所在地潘塘街道和武漢市新洲區區委宣傳部,工作人員稱,該事件正在處理當中,但并未透露具體進度和細節。
24日上午,記者聯系到熊店村一位村民,在被詢問到此事是否因個人矛盾或土地糾紛而起時,村民稱:“沒有個人矛盾和土地糾紛,是附近老人去拿她的瓜拿多了點,然后被她發出去曝光。”
同日,潘塘派出所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這件事我們和政府部門都正在依法處理中。”
有關高齡盜竊
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那么,對于高齡盜竊者,法律是怎么規定的?
北京市華鵬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律師劉春城稱,法律中確實存在對高齡老人的保護條款,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2012年修正本)中第二十一條,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年齡達七十周歲以上,依照該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但是,如果盜竊價值2000元以上(各地可能金額有出入)或者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多次盜竊不論總金額,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一樣可以構成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當然在判決時因為年齡原因,特別是75周歲以上的,根據《刑法》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對于高齡老人犯罪,很有可能不予起訴或者判處緩刑,但是會留有案底,影響其兒孫輩參軍、參公。”劉春城表示。
編輯|孫志成 杜恒峰
校對|程鵬
本文轉自:北京青年報
來源:正觀新聞、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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