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8月25日電 25日,中宣部就黨的十八大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與成效舉行發布會。針對個別企業機構存在的新冠康復者就業歧視的問題,人社部就業促進司司長張瑩表示,7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了《關于堅決打擊對新冠肺炎康復者就業歧視的緊急通知》,對禁止新冠康復者就業歧視作出細化規定和工作部署。具體可以概括為“一個不得、四個嚴禁”。
“一個不得”,即:除因疫情防控需要并科學合理設置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信息查詢期限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非法查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
“四個嚴禁”,即:嚴禁發布含有歧視新冠康復者內容的招聘信息,嚴禁以新冠病毒檢測歷史陽性為由拒絕招用新冠康復者,嚴禁在勞動者入職和用工過程中對新冠康復者實施就業歧視,嚴禁隨意違法辭退、解聘新冠康復者。
張瑩介紹,對用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將采取行政約談、通報曝光、行政處罰等有力措施,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張瑩表示,8月10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又會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保障新冠肺炎康復者等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的通知》,要求加強就業歧視案件審理,依法受理相關訴訟,合理分配舉證責任,提高司法保護效率,做到快立、快審、快結。
張瑩強調,相關部門將持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保障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中新經緯APP)
編輯:萬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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