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時40分許,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劉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訴處理)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吃飯時,陳某志對正在店內與同事李某、遠某、劉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進行騷擾,遭到王某某的拒絕和斥責后,陳某志遂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對其進行反抗,后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內,共同對被害人王某某、李某、遠某、劉某某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
案發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護車送醫,其中,李某、遠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后自行離開;王某某、劉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于7月1日出院。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某某、劉某某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構成輕微傷。同時,經公安機關詢問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并綜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為虛假信息。
來源:河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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