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鄭州徐女士因想報銷50塊錢話費被公司老板直接辭退,而這件事也是引起了網友的熱議。
徐女士稱:自己因為工作原因需要給手機充值50塊錢話費,但是公司領導說只能報銷20元,讓自己想辦法。
該員工回復老板說“算了,我不用了”,隨后被領導告知“別干了,交接”,當天就被踢出公司群。等到8月15日發薪日卡里也未收到7月份工資。
對此,該領導回應稱:公司沒說不給她工資,她在交接工作之前就先舉報了公司,如果她先道歉,就發工資。
這樣的借口也是引起了網友的瘋狂吐槽,有網友直接表示,人家錯在哪??為什么向公司道歉?!以為自己看錯數字了,連50元都不舍得的公司是什么鬼啊?為了50,公司竟然會開除一個人,至于嘛?
有相關專業人士表示,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按照員工工作年限發N+1倍工資作為補償,徐女士可以保留證據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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