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著電瓶車上高速,而且還是醉駕,一位小伙年少人膽大,讓過往司機和交警都驚到了。
據報道,9月17日,福建龍巖,龍巖高速交警巡邏時,查獲一男子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經檢驗,駕駛人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7.11mg/100mL,達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標準。
邱某交代,自己前一晚與朋友喝酒至第二日早上,騎電動車回家時根據手機導航上了高速,發現走錯道的他又不敢掉頭,他自己都想停在這報警。并且,該男子還辯稱,不是我有問題,是導航有問題。
隨后,民警將邱某及電動車載離高速,并對其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電瓶車醉駕,可能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法律規定,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能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
曾有法院對電瓶車醉駕做出吊銷駕照的處罰,法院指出,法規中沒有沒明確指明酒后駕駛的車輛是兩輪、三輪還是四輪,因此,不符合電動車新國標的就會被按照機動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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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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