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東,一乞討者進店后,拿著掛件對前臺小伙示意,小伙拒絕后,乞討者竟直接磕起頭來。小伙看到后,和乞討者對拜……
眾人點評
一旁的小伙看到老板這出兒神操作,仰天大笑歡樂多。
眾網友里有高人:“用魔法打敗了魔法,高手在民間”、“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小伙兒是高手”、“大爺沒想到,可能碰上同行了”…
乞丐,本來是因某種原因導致生活窮困、為了生存而放下尊嚴以獲得公眾憐憫和同情的人,但是,時下一些人為了逐利,竟將“乞討”作為一種職業,當做發家致富的途徑,不僅令公眾頭疼、也給社會秩序帶來一定的隱患。幾年前,西部內陸某省曾發生過乞丐組團前往南方沿海城市乞討,令當地市民深厭其煩,最后,經過兩地政府協商,西部某省派出公檢法及媒體記者前往領會,調查發現這是一群“職業乞丐”,通過媒體曝光后,令公眾嘩然。輿論也是甚囂塵上,有主張勸離、有主張依法而治,但有人說這找不到法理依據,那么,“職業乞丐”真的無法可治嗎?
對于職業乞丐,如何分辨,一是行政手段,在人口管理實名制的現實語境下,無論出行住宿,身份證是隨身之物,只要有身份信息就可得知他們的家庭住址,然后與當地政府取得聯系,真假即明;另一種是法律手段,對于職業乞丐,完全可以以詐騙來定罪,還有一種就是公眾自身的分辨,對于討要未果罵人者,可立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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