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為120km/h,該速度是國內道路設計參照標準,路面摩擦系數、防護欄的強度、車道寬度、坡度、曲率半徑、標志大小均按照此標準設計。
然而,廣西的一條高速上日前上演了一場“速度與激情”。
據媒體報道,近日,廣西高速交警三大隊收到區間測速推送的信息,一輛黃色蘭博基尼行車時速高達191km/h,涉嫌嚴重超速行駛。
令所有人沒想到的是,在交警成功將該車攔截,并向駕駛人出示了其駕車超速的圖片時,駕駛人稱,當時正和副駕的家人聊天,沒注意到速度,以為只開到了150km/h。
對此,交警幽默的表示:“191km/h,速度目前是第一名”。最終,交警采取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強制措施,同時予以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
有網友調侃道:“開191還能淡定的聊天”“所以我不買蘭博基尼,連個定速巡航都沒有。”也有網友為這位車主感到慶幸:“幸好沒撞到別人”。
在此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有實驗證明,每超速5公里交通事故危險性將上升近200%,車速越快,視力越低,視野越小,反應時間越少,判斷誤差越大,同時,超速行駛還會引起車的制動距離變長,從而增加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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