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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理財公司名單出爐。
18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下稱《通知》),并公布了可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名單,包括6家大型銀行、12家股份制銀行、5家城市商業銀行和11家理財公司。
其中,商業銀行包括工商銀行(601398)、農業銀行(601288)、中國銀行(601988)、建設銀行(601939)、交通銀行(601328)、郵儲銀行、中信銀行(601998)、光大銀行(601818)、華夏銀行(600015)、民生銀行(600016)、招商銀行(600036)、興業銀行(601166)、平安銀行(000001)、廣發銀行、浦發銀行(600000)、浙商銀行、渤海銀行、恒豐銀行、北京銀行(601169)、上海銀行(601229)、江蘇銀行(600919)、寧波銀行(002142)、南京銀行(601009)。
理財公司包括工銀理財、農銀理財、中銀理財、建信理財、交銀理財、中郵理財、貝萊德建信理財、光大理財、招銀理財、興銀理財、信銀理財。
個人養老金制度目前還處于初始階段,覆蓋面大、業務要求高、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對參與的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業務經營、客戶服務、風險管理、社會責任等均有較高要求。
《通知》確定,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一級資本凈額在1000億元以上、具有跨區域服務能力、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規定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和具有較強跨區域服務能力的城市商業銀行,以及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已納入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的理財公司,可以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上述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具有較強的資本實力和服務能力,機構網點較多,客戶群體龐大,作為第一批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機構,有助于充分發揮其特點和優勢,推動個人養老金業務平穩起步、健康發展。
從11月4日銀保監會就《商業銀行和理財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到此次正式印發,僅用時半個月。
“體現金融監管部門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助力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決心。”董希淼認為,下一步,應穩步擴大開辦的機構范圍,賦予更多的商業銀行、理財公司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資格,進一步提高個人養老金業務的覆蓋面和可得性。
《通知》共六章六十二條,明確了制定目的、個人養老金業務的相關定義、行業平臺功能和監管主體;同時明確了個人養老金業務范圍等,對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個人養老金產品提出具體要求;另外,規定了個人養老金理財產品的類型,以及理財公司等參與該業務的機構應滿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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