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機構和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名義,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在養老服務領域實施非法集資,嚴重侵害廣大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如何守護好老年人的“錢袋子”,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關系著養老服務的健康發展。
民政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國銀保監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見》近日全文公布,對常態化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范化解工作作出了制度安排。
既管合法,也管非法,明確將“黑機構”納入排查范圍
《意見》共3部分,明確提出了9項要求。聚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賦予民政部門在風險排查、監測預警和配合處置三方面的職責定位,加強部門監管協調,突出防范為主、綜合治理、穩妥處置的工作原則。
對于加強風險摸排,意見明確,對養老機構開展常態化排查,摸清底數情況,發現苗頭性問題。一方面,建立民政、市場監管部門養老機構登記備案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動態抓取增量,及時納入民政部門監管范疇。
如規定,省級民政部門要重點關注經營范圍中包含“養老服務”,且名稱中含有“養老、老年、敬老、托老、老人、康旅、健康、養生、康養、醫養、壽康、夕陽、休養、長壽、長生、孝心”等字樣的市場主體,并將有關登記信息推送到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服務場所所在地的縣級民政部門要進行現場核查,對實際收住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養老機構要做到情況清、底數明,并將核查結果逐級反饋省級民政部門。
另一方面,意見還要求通過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及時排查存量風險,做到問題隱患早發現、早消除。
同時明確,各地民政部門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現場檢查,重點檢查養老機構的運營主體、床位數量、登記備案、服務協議、收費方式、收取預付費及涉及人數、資金使用、營銷方式、關聯公司、業務擴張等情況。
按照“既管合法、也管非法”的要求,明確將“黑機構”也納入排查,一旦發現要依法依規處置。
養老機構填寫備案承諾書,承諾不采取任何形式從事非法集資
意見還規范養老機構內部管理、完善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強化監督、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識,是源頭防范非法集資的具體舉措。意見明確要求養老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告知預付費風險,保障老年人知情權。完善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對備案要求、備案承諾書、備案信息公示等提出要求。
如規定,省級民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在《養老機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補充完善養老機構收取預付費的相關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取時限、收費額度、退費辦法、違約責任、風險提示等。各地民政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服務窗口等途徑公開示范文本,引導養老機構、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依法簽訂服務協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辦理備案的民政部門要書面告知養老機構不得從事非法集資,以及從事非法集資相應的法律后果,并要求養老機構填寫備案承諾書,承諾不采取任何形式,包括利用關聯企業等形式從事非法集資。
在宣傳教育方面,意見也進行了相關規定。如提出,引入專業機構或者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網格管理員等,開展“三進”(進村、進社區、進機構)、“四見”(見海報張貼、見宣傳橫幅、見宣傳資料、見公益視頻),實現養老機構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教育全覆蓋,引導老年人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和能力。
分類處置問題隱患,從高到低分別納入“紅橙黃綠”風險管控等級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門要對摸排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綜合評估、逐一研判,從高到低分別納入“紅橙黃綠”風險管控等級。沒有發現風險隱患的,納入綠色等級。
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收取大額預付費行為,且資金主要用于彌補設施建設資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機構、服務網點擴張過快;頻繁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注冊地;虛假或夸大宣傳;有關聯公司且存在關聯交易等潛在風險隱患的,納入黃色等級,要提示其經營風險,引導養老機構規范運營和內部管理,合理投資避免快速擴張導致資金鏈斷裂,并可以視情將風險隱患及處理情況,函告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的牽頭部門(以下簡稱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
發現養老機構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有被提起訴訟、投訴舉報、輿情曝光、納入養老服務市場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收取大額預付費行為,且資金使用不規范;收取大額預付費的對象數量超過床位總數等情形,并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的,納入橙色等級,及時函告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單獨或者會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對養老機構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進行警示約談,責令整改。
發現養老機構存在收取大額預付費行為且資不抵債、已經“爆雷”,或引起不良影響、重大輿情等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的,納入紅色等級,第一時間向屬地人民政府報告,并將問題線索函告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依法配合做好調查認定、后續處置等工作。發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此外,意見還要求加強信用監管力度,對從事非法集資的機構和人員實施懲戒措施。做好維穩工作,妥善安置受損老年人、加強輿情監測。強化民政、公安和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的職能銜接和協同配合,強化行刑銜接,形成工作合力。
解讀
民政部:加快做好養老機構網上備案,實現監管智能化、精準化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對《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非法集資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見》的出臺作了解讀。
這位負責人表示,黨中央、國務院出臺了相關文件,對做好防范化解非法集資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2020年12月,國務院常務會審議通過《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將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納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明確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2020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加大對以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力度,依法打擊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2022年4月,平安中國建設協調小組牽頭12個部門聯合開展了為期半年的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
“《意見》從增量和存量兩個維度,完善了動態風險摸排工作機制。”這位負責人介紹,增量方面,省級民政部門通過信息推送、信息抓取,定期從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獲取新增市場主體信息,再層層推送到服務場所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現場核查,以便掌握實際收住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養老機構的情況。這一工作機制破解了登記管理機關與行業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解決了新增市場主體未及時辦理備案,導致行業主管部門情況掌握不及時而監管跟不上的問題。
存量方面,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每年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進行不少于一次的現場檢查時,將養老機構的基本運營情況作為檢查重點。通過對存量定期體檢,盡早發現問題隱患,提前研判處置,防止小風險演化成大問題。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建立了風險隱患等級從高到低的四色風險管控等級,利于精準防控風險,有針對性做好分類處置。對沒有發現風險隱患納入綠色等級的,采取日常監管模式;對存在潛在風險隱患納入黃色等級的,以行政指導為主要手段,通過建議、勸告等非強制性措施要求養老機構規范運營和加強內部管理;對可能存在非法集資風險納入橙色等級的,本著防早化小原則,通過警示約談、責令整改等措施要求養老機構糾正問題;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納入紅色等級的,第一時間向屬地人民政府報告,進而壓實地方人民政府屬地管理職責,并將問題線索函告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以便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根據《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賦予的行政調查、處置措施,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依法進行處置。
“防范化解養老機構非法集資工作是一項長期、復雜、艱巨的系統性工程,是一項惠及廣大老年人和億萬家庭的政策,關鍵在于落地實施。”這位負責人表示,民政部門將發揮牽頭作用,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行“互聯網+監管”,充分依托信息技術手段,加快做好養老機構網上備案、基層政務公開、輿情信息監測等工作,實現監管智能化、精準化。
新京報記者 吳為
編輯 樊一婧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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