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憲法的性質、地位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闡明憲法的精髓要義。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薄晨棣
設計:趣動全媒體工作室 杜佰鸞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第三方觀點,不代表和訊網立場。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