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左琳)12月17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通報8例司法助力文化傳承發展典型案例,包含司法助力文物保護、司法助力文藝繁榮、司法助力文明傳承、司法助力文創發展四個方面,涉及刑事、民事、知識產權、執行等多個領域,充分彰顯司法對文化傳承發展的保障作用。在司法助力文明傳承類,該院通報了一起“四姐妹訴不盡贍養義務第一順位繼承人房產繼承案”。
2003年,趙某與王某調解離婚后,其8歲的女兒小趙由母親王某帶走撫養。離婚后沒多久,趙某因一場疾病成了植物人。2017年,趙某因病去世。
14年間,趙某一直由趙家四姐妹負責照顧,王某和小趙鮮有露面。趙家四姐妹操辦完喪事后整理遺產遺物,其中有一套位于通州區的商品房是趙某唯一的遺產,房產證也一直在趙某處保管。小趙起訴趙家四姐妹,要求返還房產證原件,后主動撤訴。然而還不及趙家四姐妹聯系小趙處理房產,趙家四姐妹于2018年又收到了小趙的起訴狀。趙家四姐妹看到起訴材料才知道小趙與王某已經通過司法確認程序將房產過戶至小趙名下。趙家四姐妹氣不過小趙不盡贍養義務還故意隱瞞四姐妹的扶養情況,故起訴要求撤銷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
經審理,法院認為趙家四姐妹多年來對趙某進行扶助、供養,屬于房產繼承的利害關系人,而小趙與王某達成的調解協議書可能影響趙家四姐妹的合法權益,故裁定撤銷此前作出的民事裁定書,雙方需要重新進行遺產繼承。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表示,該案中雖然存在第一順序繼承人,但趙家四姐妹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利害關系人,不應當在遺產繼承中被排除在外。該案發揮了司法確認程序異議之訴的程序性價值,實踐了繼承法相關規定的實體性價值,發揮了警示“不盡義務”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社會價值,有力弘揚養老、孝老、敬老善良風俗。該案審理積極弘揚了傳承孝道家風的中華優秀傳統美德。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表示,今后,法院將進一步立足轄區特色,積極構建“文物+文藝+文明+文創”四位一體司法保障工作體系,為首都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示范引領作用貢獻更多東法經驗、東法智慧和東法力量。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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