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為什么需要法治?羅翔認為,“法治要求良法而治,法律應該追求良善。這種良善主要體現在保障個人自由,促進權利平等,公正地對待市場交易主體。放在市場經濟之下就是通過良好的法律來對企業進行產權保護。”
12月2日,由聯辦集團、和訊、巨浪視線聯合主辦的“尋找中國經濟的信心之源:財經中國2023年會暨第21屆財經風云榜”在北京舉行。羅翔在大會演講中表達了上述觀點。
羅翔認為,法治至少包括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實質方面的含義;二是刑事方面的含義。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層面的體現是四點: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自由、平等、公正都是法治的內涵,其中自由是平等的前提,平等是公正的內涵,公正是法治的生命。自由、平等、公正這三者共同組成了法治的內涵,這是法治的實質層面。
“法治的刑事層面其實就是普遍遵守,規則不僅對弱者有用,對于強者同樣是適用的。”羅翔表示,只有這樣,無論民眾還是國家,他們的行為都處于一個合理預期過程中。而一個穩定有序的市場經濟,需要對未來有一個相對性的合理預期,所以普遍遵守非常關鍵。
法治的一個重要命題就是對國家權力進行限制,防止權力異化。羅翔提示,市場經濟所倚賴的政府權力既要有效的,同時也必須有限的。
“我們經常聽說,法治的精神在于,對于私權而言,法無禁止皆可為,對于公權而言,法無授權皆禁止。因此,規則一定要明確清晰,不能模糊不清。”羅翔強調,一個明確性的法律規則劃定了行為的禁區,在禁區之外,都是個人的自由,這就能最大化的激活個體的創造力,導致社會福利的增加。同時,明確性的規則也可以約束了權力的亂作為,防止權力對個人自由的誤傷。
羅翔補充,如果規則模糊不清,很可能導致民眾普遍性違法;導致國家權力難以進行有效的裁判,容易導致選擇性執法進而發生權力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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