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缺乏產權的安全感,企業家缺乏人身的安全感,民企對投資沒有信心。
如何增加企業家的安全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表示,我國憲法明確規定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并對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羅翔指出,我們常說要給民營企業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其實需要的并非法律上的特別優待,就是一種法律上公平公正的環境。這種公平公正的環境需要現有的法律制度為民營企業的發展解綁,使民營企業家可以排除隱憂。
12月2日,由聯辦集團、和訊、巨浪視線聯合主辦的“尋找中國經濟的信心之源:財經中國2023年會暨第21屆財經風云榜”在北京舉行,羅翔在大會演講中表達了上述觀點。
羅翔指出,為企業家松綁要提倡一種輕刑化的政策,囹圄空虛。要從傳統的重刑主義調轉到輕刑化的思路,最重要的一點是對民營企業家大量違反的一些跟道德規則無關的法定范圍,提倡一種粗放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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