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三個多月,浙商證券對國都證券的收購總算有了實質性進展。3月30日,浙商證券公告,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獲得國都證券19.15%股份。
而就在好消息披露的前一天,上交所披露3份自律監管函,對浙商證券予以監管警示。懲戒事由為浙商證券及2名保代在保薦星星冷鏈主板IPO過程中職責履行不到位,包括保薦工作缺乏獨立性、未如實說明歷次聘請保薦機構的情況、盡職調查履職不到位等。
利用前保薦機構履職
2017年10月,星星冷鏈與平安證券簽訂輔導、保薦、承銷一攬子協議,約定由平安證券擔任其主承銷商暨保薦機構,并指定了平安證券項目相關負責人。2022年3月,平安證券被暫停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
星星冷鏈便與浙商證券簽署輔導協議、保薦協議。2023年3月,上交所受理星星冷鏈首發上市申請。
經上交所查明,項目會議紀要、分工表等材料顯示,浙商證券項目組進場后,平安證券員工仍多次擔任項目協調會中介對接人,并作為主要分工參與人員參與招股說明書撰寫、反饋問題回答等工作。根據平安證券員工在發行人處的報銷記錄,在浙商證券項目組進場后,平安證券的7名員工仍在發行人處工作合計約205天。
上交所現場督導發現,浙商證券還在盡職調查等方面履職不到位。如多項資金流水核查資料如關聯法人、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關鍵人員等銀行流水均為浙商證券盡職調查進場前由其他中介機構獲取,浙商證券相關核查工作流于形式。
此外,浙商證券在知悉發行人曾聘請平安證券作為前任保薦人的情況下,未督促發行人于相關申報文件中如實進行說明,導致相關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
上交所認為,保薦人在履行保薦職責時利用前任保薦人員工開展相關工作,未能保證自身獨立性,且未能勤勉盡責督促發行人在申報文件中如實披露歷次聘請保薦機構情況,此外,在盡職調查等方面也存在履職不到位的情況。
最終,上交所對浙商證券予以監管警示,認為浙商證券應當引以為戒,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
錯過民生后入主國都
兩度推遲后,浙商證券對國都證券的收購終于落定。公告顯示,浙商證券將以每股2.67元的價格,獲得國都證券19.15%股份,合計對價約30億元。
早在去年12月8日,浙商證券即宣布擬以現金方式受讓5家公司合計持有的國都證券19.15%股份,最終受讓比例等交易方案以正式簽署的最終交易文件為準。
去年12月30日,浙商證券公告,鑒于此次交易相關事項仍需根據審計和評估結果等進一步磋商和論證,尚無法在2023年12月31日前簽署最終交易文件。2月28日,浙商證券再次公告,由于交易各方推進決策程序的需要,將最終交易文件簽署時間由2024年2月28日前修改為2024年3月31日前。
在此次交易前,浙商證券曾參與民生證券的“角逐”。去年3月,浙商證券與東吳證券、國聯發展集團競買民生證券34.71億股股權,在三方買家162次激烈出價后,最終國聯發展集團以91.05億元的價格競拍成功。
浙商證券表示,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加強資源整合,進一步提高公司證券業務的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充分發揮公司現有業務優勢與國都證券業務協同效應。
浙商證券深耕浙江,2022年年報顯示,109家營業部中,有76家位于江浙滬,京津冀華北區域只有9家。而國都證券60家分支機構中,主要分布在北京等17個地區。有業內觀點認為,此次收購將有助于浙商證券業務向江浙滬以外區域延展。
浙商證券總裁錢文海曾公開表示,正在積極尋找戰略并購機遇,希望未來能接近或成為一流券商,“做大做優,力爭一流”。
此次并購或許并非終點,浙商證券后續動作仍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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