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5月10日,北京證監局發布公告表示,中金公司在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存在因操作風險造成流動性缺口、違規提供通道服務、同日反向交易未列明決策依據、產品賬戶間互相發生交易等問題,違反多項規定。
因此,北京證監局決定對中金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于劍作為時任投資經理,徐翌成作為時任分管上述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對中金公司資產管理業務存在違規提供通道服務的問題負有責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41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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