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30日訊 深交所網站昨日公布關于終止對湖北毅興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毅興智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審核的決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7日依法受理了毅興智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依法依規進行了審核。
日前,毅興智能向深交所提交了《湖北毅興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保薦人向深交所提交了《申萬宏源(000166)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于撤回湖北毅興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4年修訂)》第六十二條的有關規定,深交所決定終止對毅興智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審核。
毅興智能的主營業務為主要應用于通信及新能源領域的精密零組件及智能數控機床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其中精密零組件包括濾波器和精密結構件產品,是公司的主要營收來源。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廣同投資持有公司85.78%股權,為公司控股股東。聶仁豪、伏海浪夫婦通過廣同投資間接持有公司85.78%股權;通過湖北毅德控制公司4.52%股權;通過湖北毅和控制公司3.15%股權,另外聶仁豪個人單獨持有公司1.85%的股權,二人合計控制公司95.31%的股權,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毅興智能擬在深交所創業板公開發行的股份數量不超過31,323,334股,且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毅興智能原擬募集資金62,000.00萬元,擬分別用于精密金屬結構件生產建設項目、濾波器生產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毅興智能本次的保薦機構為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楊帆、馬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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