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31日訊 華恒生物(688639.SH)昨晚發布關于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的公告。安徽華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就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的審核意見如下: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安徽華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安徽華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薦書(2023年度數據更新版)顯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興業證券(601377)股份有限公司,具體負責推薦的保薦代表人為郭飛騰和饒毅杰。
華恒生物2022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A股股票證券募集說明書(申報稿)(2023年度數據更新版)顯示,公司本次擬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不超過人民幣168,857.09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用于年產5萬噸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產品原料生產基地建設項目、年產5萬噸生物基蘋果酸生產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發行對象不超過35名(含35名),為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特定對象。發行對象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他境內法人投資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產品認購的,視為一個發行對象;信托公司作為發行對象的,只能以自有資金認購。所有發行對象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并按同一價格認購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尚未確定發行對象,因而無法確定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公司將在本次發行結束后公告的發行情況報告書中披露發行對象與公司的關系。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采取詢價發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為發行期首日。最終發行價格將在本次發行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通過并經中國證監會作出予以注冊決定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監管部門要求,由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內,根據發行對象申購報價的情況,以競價方式遵照價格優先等原則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但不低于前述發行底價。
本次發行的股票數量按照募集資金總額除以發行價格確定,同時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含本數),即本次發行不超過47,262,054股(含本數),最終發行數量上限以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的發行數量上限為準。在前述范圍內,最終發行數量由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結合最終發行價格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完成后,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內不得轉讓。
截至募集說明書簽署日,郭恒華系華恒生物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直接持有發行人19.80%的股份,通過三和投資間接控制公司9.97%的股份,通過恒潤華業間接控制公司3.18%的股份;郭恒平與郭恒華系兄妹關系,是郭恒華的一致行動人,其直接持有公司2.21%的股份。郭恒華合計控制公司35.16%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按本次發行上限47,262,054股(含本數)測算,本次發行完成后,郭恒華及其一致行動人仍將控制公司27.05%的股份,本次發行完成后公司實際控制人的控制地位未發生變化。因此,本次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天眼查APP顯示,安徽華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華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從事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0800萬人民幣,實繳資本1000萬人民幣。
華恒生物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保薦機構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黃超、饒毅杰。
華恒生物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總額為62532.00萬元,募集資金凈額為55925.88萬元。華恒生物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募集資金5.71億元,分別用于交替年產2.5萬噸丙氨酸、纈氨酸項目、發酵法丙氨酸5000噸/年技改擴產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華恒生物發行費用總額為6606.12萬元,其中,保薦機構興業證券獲得保薦及承銷費用3544.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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