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31日訊 近日,人民銀行重慶市分行更新了行政處罰信息,對重慶市錢寶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簡稱“錢寶科技”)進行處罰。公告顯示,錢寶科技因六項違規被沒收違法所得9.7955萬元,并處以744萬元罰款,而6名高管因負有相關責任合計被罰83.3萬元,總罰沒金額高達約837.1萬元。
公告顯示,錢寶科技的六項違法行為包括:1.違反非銀行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管理規定。2.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規定。3.其他危及支付機構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危害支付服務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4.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5.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6.在接受檢查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
就本次被罰的具體事宜及整改措施,中國網財經聯系錢寶科技進行核實與采訪,截止發稿暫未收到回復。
據顯示,錢寶科技成立于2005年,于2011年獲得支付牌照,業務許可范圍為全國范圍內的銀行卡收單和互聯網支付。2021年12月,公司完成牌照續展。錢寶總部設在重慶,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各設有分公司。
“這是典型的‘雙罰單’,雖然違法所得不足10萬,但對錢寶科技的罰款金額達744萬,六名高管合計被罰83.3萬元,罰款金額共計超過800萬元。”博通咨詢金融行業資深研究員王蓬博對此表示。
5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起草并發布了《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對各個裁量階次所對應的處罰幅度進行了劃分,并對適用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進行了規定。
王蓬博表示,對比《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來看,錢寶科技不管是罰單倍數還是說整個從金額上來看,其實都是屬于性質嚴重,加重處罰的。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