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晚,方正電機發布公告稱,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方正電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2024年1月27日,浙江方正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度實現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盈利2000萬元-3000萬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將上述金額更正為虧損1000萬元-0萬元。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決定》指出,方正電機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牛銘奎、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牟健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事實上,早在5月23日,深交所就曾向方正電機發出問詢函,要求結合業績預告修正的原因,說明董事會知悉需計提質量索賠金和商譽減值準備、核銷調減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補提存貨跌價準備,進而導致歸母凈利潤均需大幅下調的最早時點,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進而說明業績預告未能準確合理預計且未及時進行修正的原因。
對此,方正電機解釋稱,考慮到公司近幾年發生的質量索賠事項,基于謹慎性原則,結合銷售規模及產品質量狀況等因素,對汽車應用類產品按照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質量索賠,減少歸母凈利潤約860萬元。此外,因核銷調減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歸母凈利潤約530萬元;補提存貨跌價準備,減少歸母凈利潤約500萬元;計提商譽減值準備,減少歸母凈利潤約130萬元。
近年來,方正電機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窘境。2019年至2023年,方正電機營業收入逐年增長,分別實現營收11.15億元、11.43億元、18.91億元、23.31億元和24.96億元,但與此同時,公司連續5年扣非凈利潤出現虧損,累計虧損超10億元。
覽富財經注意到,方正電機近年來可謂是“劣跡斑斑”。公司連續5年年報造假。
今年2月,方正電機就因2018年—2022年連續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個別年度虛假記載占比較大等情況,被浙江證監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
此外,浙江證監局對方正電機時任董事、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牟健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罰款;對方正電機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牛銘奎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方正電機時任董事長顧一峰給予警告,并處以70萬元罰款。
經浙江證監局查明,方正電機存在兩項違法事實:其一是對“三包費”的會計估計不合理。2015年以來,方正電機全資子公司上海海能直接或通過廣西三立向廣西玉柴銷售產品,并向廣西玉柴提供產品質保。根據廣西玉柴的索賠情況,上海海能計提或確認產品質量“三包費”。自2018年底起,廣西玉柴發起的產品質量索賠明顯增加,但公司未做出恰當的會計估計及會計處理。
二是不恰當地擴大上海海能商譽相關資產組。2015年,方正電機收購上海海能100%股權,形成商譽8.29億元。越南方正原為方正電機全資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電機將越南方正100%股權轉讓給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當地將越南方正納入上海海能商譽相關資產組,進行商譽減值測試,導致確認的商譽減值準備金額不準確。
綜合上述兩項,2018年至2021年,方正電機利潤總額虛增分別為7843.23萬元、596.45萬元、1792.5萬元、231.37萬元,2022年為虛減8697.62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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